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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为股份:回购报告书2022-03-04  

                        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
购”),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16,25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2,5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2,500 万元、回购价
格上限 65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5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
本的 0.46%;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16,25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50 元/股进
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2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3%。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回购方案审议程序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 2022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账户名称: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公司依据本次回购总金额上限 32,500 万元筹措,全部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目前已全部到位。

   5、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
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
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
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或持股计划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
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同时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
根据当前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
略等因素,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
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
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6,25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2,500 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2,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5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5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46%;
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16,25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5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为 2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资金不足以
回购公司 1 手股份),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
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
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披露对回购期限是否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1、假设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32,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50 元/股,且本
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5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后
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东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8,444,372                35.56        38,944,372            36.0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9,673,685                64.44        69,173,685            63.98%

       总股本             108,118,057                  100       108,118,057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2、假设按本次回购金额下限 16,25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50 元/股,且本
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25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后
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东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8,444,372                35.56        38,694,372            35.7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9,673,685              64.44        69,423,685            64.21%

       总股本             108,118,057               100       108,118,057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649,247.66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77,564.36 万元,流动资产 584,107.45 万元(以上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若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 32,5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01%、11.71%和 5.56%。根据目前公司的经
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
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股
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将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个人利益
相统一,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
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 2022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2022 年 3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8)、《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2-01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三、通知债权人及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一)通知债权人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
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的,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
相应减少。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在股东大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
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说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
大会回购决议公告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方式      买入数量   卖出数量          期间
           董事、董事会秘书兼
   刘琼                         期权行权     4320        0       2021.11.8-2021.12.3
               财务总监
  施政辉       副总经理         期权行权     4320        0            2022.1.28
   李强        副总经理         期权行权     2700        0       2021.11.18-2022.1.20
  李定勇       副总经理         期权行权     2700        0           2021.11.22

    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期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止;上述人员均为第一期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
行权系自主行为。在其买卖公司股票前公司并未筹划回购股份事项,不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大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
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公司依据本次回购总金额上限 32,500 万元筹措,全部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目前已全部到位。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披露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公司已披露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2 月 25 日))登记在册的
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
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二)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
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
应当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
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三)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士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
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
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回
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
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
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
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或持股计划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
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