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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0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审慎、客观、公正的态度,并经过认真审议,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授
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此事项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章的有关规定,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我们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是基于公司经营情况需要,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
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且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
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授权额度
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务需要,截至目前,公司及
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其审议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授信及担保事宜。
   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采用市场公允原则,依据
市场价格合理定价,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所必须,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公司
2023 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
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
立性产生不良影响。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同意董事会将上述事项二、四、五涉及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独立董事签字页)




        吉争雄                                         冯运晓




徐炜政(WEIZHENG XU)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