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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为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3-02-20  

                        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
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
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选举产
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长:周剑先生
    非独立董事:周剑先生、王正根先生、刘琼先生、李强先生
    独立董事:刘跃华先生、赵徐先生、袁宁一女士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简历详见附件)
    监事会主席:夏智凤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夏智凤女士、马奇慧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罗晔女士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简历详见附件)


      专门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成员

    战略委员会           周剑         周剑、王正根、袁宁一
    提名委员会           袁宁一       袁宁一、赵徐、李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赵徐         赵徐、刘跃华、刘琼

    审计委员会           刘跃华       刘跃华、赵徐、王正根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如下:
    总经理:王正根先生
    副总经理:施政辉先生、李定勇先生、李强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琼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
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刘琼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孙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徐孙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琼                          徐孙杰
  联系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芦荡路 228 号     苏州市吴江区芦荡路 228 号

  电话       0512-63929889                 0512-63929889

  传真       0512-63929880                 0512-63929880

  邮箱       bod@maxwell-gp.com.cn         zqb@maxwell-gp.com.cn

    七、其他事项说明

   1、关于任期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任期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及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2、关于任职资格及条件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简历详见附件。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
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袁宁一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其本人已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
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监事会中不存在两年内曾担
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符合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中
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成员为
单数,不少于三名,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刘跃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
任召集人。
   3、离任董事及监事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第三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董事范宏先生、吉争雄先生、
冯运晓先生、徐炜政先生(WEIZHENG XU)及监事任富钧先生离任,离任后均不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上述董事及监事的原定任期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届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离任的五位董事、监事(范宏先生、吉争雄先生、冯运
晓先生、徐炜政先生(WEIZHENG XU)、任富钧先生)及其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
公司股份。上述董事及监事离任后将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
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
他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0 日
    附件:


    (一)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

    周剑:董事长,男,197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1999 年 8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美国科视达(中国)有限公司销售工程
师、销售经理、华南分部总经理;2003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深圳市南杰星
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 年 8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深圳市迈为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长;2010 年 9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吴江迈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5 月至今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周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8,632,294 股股份,通过苏州迈拓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3,539,305 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42,171,599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24.21%。根据周剑先生与王正根先生
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周剑先生与王正根先生系一致行动人,周剑先生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周剑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
和任职条件。


    王正根:董事、总经理,男,197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大专学历。1997 年 8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企划专员、
企划课长;1999 年 4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邦深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统筹部主管、
副理;2001 年 4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傲天宏(深圳)有限公司供应链经理及 SMT
部经理;2003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深圳市南杰星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
董事;2009 年 8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深圳市迈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0 年 9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吴江迈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吴江迈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5 月至今,任苏州迈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王正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9,828,848 股股份,通过苏州迈拓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983,970 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31,812,818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18.26%。根据王正根先生与周剑先
生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王正根先生与周剑先生系一致行动人,王正根先生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王正根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任
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刘琼: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男,197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992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安徽天鹅空调器有限公司
任副科长;2000 年 4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蚌埠新城区财经局科员;2002 年 5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苏震热电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07 年 3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莱克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 年 3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苏州皇家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2016 年 11 月 2020 年 4 月,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兼财务总监。2020 年 4 月至今,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兼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刘琼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3,040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
的 0.01%。除此之外,刘琼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和
任职条件。
    李强:董事、副总经理,男,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硕士学历,2005 年 6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日本 SAKI 株式会社上海分公司
任开发主管;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上海复蝶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联合创始人;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吴江迈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研发副总监,研发总监;2016 年 5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研发总监;2020 年 4 月至今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发总
监.。
    截至公告日,直接持有公司 14,400 股股份,通过苏州迈拓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647,327 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61,727 股,
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38%。除此之外,李强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刘跃华:独立董事,男,1978 年 0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5 年研究生毕业于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 年 3 月至 2008 年 7 月,
担任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公司财务经理。2008 年 7 月至 2015 年 4 月,担
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15 年 4 月至 2019 年 6 月,
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担任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已取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
册造价师、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等资格。
    截至公告日,刘跃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赵徐:独立董事,男,198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民商法专业硕士,2005 年 7 月至 2015 年 8 月,在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执业,
担任聘用律师;2015 年 8 月至今,在江苏兰创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主任一职;
2017 年 3 月至今,担任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亚洲风
险与危机管理协会成员,苏州“3212”工程律师计划人员,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
险实证研究课题组成员,私募英才计划人员,江苏省企业战略研究会理事。参与
编制《上市公司法律实务指引》(法律出版社)等法律专著,发表《Earnout 条
款在投资中的适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认定、合规评价和应对方案》《地面集
中式光伏电站投资模式、风险评估和实务》等法律文章。
    截至公告日,赵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袁宁一:独立董事,女,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学历,2008年8月至今任常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江苏省光伏科学
与工程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江苏省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
副主任、江苏省太阳能电池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长期从事太阳能电池材
料与器件方面的研究,包括晶硅电池、染料敏化太阳能电池、量子点太阳能电池、
半导体化合物太阳能电池、硅纳米线太阳能电池以及钙钛矿太阳能电池。获国家
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技
术发明特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3项以及中国专利银奖1项。。
    截至公告日,袁宁一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二)公司监事会成员简历

    夏智凤:监事会主席,女,196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1982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上海宾馆市场营销部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浩视仪器科技有限公司外贸部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苏州迈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公告日,夏智凤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马奇慧:监事,女,198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201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苏州国发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投资
经理助理;2012 年 4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对公
客户经理;2013 年 4 月至今,任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马奇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罗晔:职工代表监事,女,198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2010 年 12 月至 2017 年旺能光电(吴江)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专
员;2017 年 2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课长;2020
年 4 月至今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事课长。
    罗晔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任职
资格和任职条件。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正根:董事、总经理,简历详见以上《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
-王正根》。


    李强:董事、副总经理,简历详见以上《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
-李强》。


    刘琼: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简历详见以上《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成员简历-刘琼》。


    施政辉:副总经理,男,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学历。2000 年 7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良瑞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
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5 月担任深圳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主管工程师;2006
年 7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深圳市冰海科技有限公司机械主管;2009 年 8 月至 2012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迈为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监事;2010 年 9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吴江迈为技术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2 年 8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吴江迈为
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研发总监;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苏州迈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研发总监;2017 年 4 月至今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施政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188,300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 1.83%;
除此之外,施政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和任职
条件。


    李定勇:副总经理,男,198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东莞市第士高国际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
2009 年 4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深圳市南杰星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吴江迈为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监;2014 年 11 月至今苏州
迈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监、销售总监;2020 年 4 月至今任苏州迈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定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4,400 股股份,通过苏州迈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79,925 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94,325 股,占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17%。除此之外,李定勇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四)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徐孙杰:证券事务代表,男,198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苏州昆仑绿建木结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17 年 2 月
至今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徐孙杰先生持有公司 3,828 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除此之外,
李强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