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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为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4-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迈
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迈为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迈为股份《员工借款办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员工借款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及用途

    本办法适用于迈为股份及控股子公司重要岗位的人员及有特殊贡献员工。

    公司为员工提供借款的用途主要包括:(一)用于公司员工购房购车;(二)
员工或家庭近亲属发生重大疾病、事故等方面的医疗费用支出周转;(三)家境
困难周转等。

    本借款不得用于公司股权激励。

    (二)申请资格

    1. 申请员工必须是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合同制员工;

    2. 申请员工必须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3. 申请员工必须为经董事长/总经理认定的重要岗位的人员及有特殊贡献
        员工;

    4. 申请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与前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
        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 申请人没有不良征信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额度

    福利借款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

    (四)核定依据

    以申请员工上一年度税前工资的总额和申请借款金额为考虑因素,从而作
为额度核定的依据,单人最高不超过 120 万元。

    (五)还款规定

    1.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
       金还款、一次还本付息或者按期付息还本等方式,具体还款方式由双方
       在《员工借款合同》中约定。
    2. 资金利息:按借款用途分别给予央行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或免息。
    3. 员工可在规定的还款期内,可选择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
    4. 如员工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以任何方式离职,其按约定还款计划
       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必须由该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前予以一次性结清。
       特殊情况,可经董事长/总经理审批,须签署还款承诺,约定还款时间。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自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发布《员工借款管理办法》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切实的解决了部分
员工的生活压力,进一步完善了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使得公司核心人才愈发
稳定。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提升,原有的借款总额度已不足为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
提供借款,本次将根据借款的实际使用情况,提高借款的总额度。公司借款的总
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提高为不超过 3,500 万元,其他内容保持不
变,公司董事会据此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法》。董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员工提供借
款事项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切实减轻公司员工的经济压力,
有利于稳定公司的人才队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修订的《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自推出《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切实的解决了部分员工的生活压力,进一步完善了员工
福利制度体系建设,使得公司核心人才愈发稳定。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适当提高借款总额度,能够普及更多的员工,能够更好地吸引和
留住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公司本次修订借款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鉴于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同意公司修订的《员工借款管理
办法》(2023 年 4 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修订的《员工借款管理办法》已由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
次修订的《员工借款管理办法》面向公司员工,借款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单人最高不超过 120.00 万元,相较公司盈利和资产规模,风险处于可控
制范围;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投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来减轻员工经济
负担,以完善员工福利体系,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不损
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飞                        左道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