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爱朋医疗: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2018-11-2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六)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目 录

第一部分   律师声明事项 ........................................................... 5
第二部分 《反馈意见》回复涉及期间事项的更新 ...................................... 7
     一、规范性问题 .............................................................. 7
     二、信息披露问题 ........................................................... 51
     三、补充反馈问题 ........................................................... 71
第三部分 相关期间更新事项 ....................................................... 89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89
     二、发行人业务 ............................................................. 90
     三、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91
     四、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92
     五、发行人重大债权债务 ..................................................... 94
     六、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95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96
     八、发行人的税务 ........................................................... 96
     九、结论意见 ............................................................... 97




                                        9-6-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六)

                                                   德恒 SHF20150240-00019 号

致: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德恒上海律师
事务所关于股票发行上市之法律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法律服务协议》”),
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法律顾问,已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出具了德恒 SHF20150240-00002 号《北
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德恒
SHF20150240-00003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律
意见》”),并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出具了德恒 SHF20150240-00009 号《北京
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一)》”),
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出具了德恒 SHF20150240-00012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补充法律意见(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二)》”),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出具了德恒 SHF20150240-00015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
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
律意见(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三)》”),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 SHF20150240-00016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四)》”),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

                                    9-6-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SHF20150240-00017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五)》(以下简
称“《补充法律意见(五)》”)。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8 月 18 日出具的天健审
[2018]7848 号《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
报告》”)、天健审[2018]7852 号《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
年及一期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纳税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8]7849 号《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
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7851 号《关于江苏爱
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
“《非经常性损益报告》”)等,发行人自《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以下简称“相关期间”,其中相关财务数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相关事项发生了变更,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和其
他相关申报文件也进行了部分修改和变动。本所律师现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
上述期间相关事项的变更及《审计报告》、《纳税情况的鉴证报告》、《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益报告》、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和其他申报文件相关
修改和变动部分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9-6-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第一部分    律师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承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补充
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保证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所必需的真
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隐瞒、虚假和重
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者复印件的,均分别与正本或原件一致和相符。

     三、本补充法律意见是对《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
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三)》、《补充法律
意见(四)》、《补充法律意见(五)》的补充并构成《法律意见》、《律师工
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
见(三)》、《补充法律意见(四)》、《补充法律意见(五)》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除本补充法律意见就有关问题所作的修改或补充外,《法律意见》、《律
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
律意见(三)》、《补充法律意见(四)》、《补充法律意见(五)》的内容仍
然有效。对于《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补
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三)》、《补充法律意见(四)》、《补
充法律意见(五)》中已披露但至今未发生变化的内容,本补充法律意见不再重
复披露。

     四、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中的前提、假设、
承诺、声明事项、释义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

     五、本补充法律意见中所称“报告期”是指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份。

     六、本补充法律意见仅供发行人本次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9-6-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七、本所目前持有北京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号为
31110000400000448M,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负责人为王丽。

     八、本补充法律意见由高慧律师、朱琴律师、刘云舟律师共同签署,本所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现出具本补充法
律意见如下:




                                   9-6-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第二部分 《反馈意见》回复涉及期间事项的更新

       一、 规范性问题

       《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 2

       请发行人:说明除员工持股平台以外的其他机构股东的股东或合伙人(直至
自然人或国资主体)是否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
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存在交易和
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国有股东出资超过 50%的情形,是否须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核査意见,说明核查过程。(《补
充法律意见(二)》“二、《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 2 题(2))

       回复:

       (一)机构股东穿透核查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员工持股平台爱普投资及朋众投资以外,发行人共有 5
家机构股东,分别为:盛宇黑科、国鸿智臻、天峰启航、建华创投、鱼跃科技。
经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按照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
投资主体的标准,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上述机构股东的各级股
东或合伙人情况如下:

       1.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万元)
  1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      16.67%        普通合伙人

  2     南京创合明道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500.00      14.58%        有限合伙人

  3                      沈胜昔                     3,000.00      12.50%        有限合伙人

  4                      陈卫东                     2,000.00      8.33%         有限合伙人

  5                      姜冬仙                     2,000.00      8.33%         有限合伙人

  6             上海良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6.25%         有限合伙人

  7                       尹超                      1,500.00      6.25%         有限合伙人


                                           9-6-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万元)
  8                       李晟                          1,000.00        4.17%       有限合伙人

  9          深圳市保用通实业有限公司                   1,000.00        4.17%       有限合伙人

 10                      吴建新                         1,000.00        4.17%       有限合伙人

 11                      朱勇文                          500.00         2.08%       有限合伙人

 12                      卞开勤                          500.00         2.08%       有限合伙人

 13                      周丽华                          500.00         2.08%       有限合伙人

 14                      陈兰芬                          500.00         2.08%       有限合伙人

 15                      刘瑛春                          500.00         2.08%       有限合伙人

 16                      李广书                          500.00         2.08%       有限合伙人

 17                       沈琴                           300.00         1.25%       有限合伙人

 18                      聂晨炜                          200.00         0.83%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4,000.00      100.00%           -

       经进一步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盛宇黑科的机构合伙人及其各级股东/合伙人情况如下:

       1-1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南京明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9,000.00          95.00%

  2                           朱江声                                1,000.00            5.00%

                         合计                                       20,000.00          100.00%

       1-1-1 南京明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朱江声                          3.00              1.00%       普通合伙人
         西藏宁鑫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
  2                                                 297.00              99.00%       有限合伙人
                   限合伙)
                 合计                               300.00              100.00%              -

       1-1-1-1 西藏宁鑫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6-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朱江声                  105.00              3.50%         普通合伙人

  2                    赵凤娣                  2,295.00           76.50%         有限合伙人

  3                    王小勇                  3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4                    张剑冰                  3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3,000.00           100.00%             -

       1-2 南京创合明道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南京创明道资本管理中心(有限
  1                                             100.00             2.86%         普通合伙人
                     合伙)
  2        广东文一朝阳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14.29%         有限合伙人

  3                     单峰                    500.00            14.29%         有限合伙人

  4                    郑子进                   500.00            14.29%         有限合伙人

  5          南京明沃工贸有限公司               300.00             8.57%         有限合伙人

  6                    张跃辉                   300.00             8.57%         有限合伙人

  7          南京拓展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5.71%         有限合伙人

  8        江苏宝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0.00             5.71%         有限合伙人

  9          江苏申丰微粉有限公司               200.00             5.71%         有限合伙人

 10         东莞市味力食品有限公司              200.00             5.71%         有限合伙人

 11      扬州明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100.00             2.86%         有限合伙人

 12                     陈建                    100.00             2.86%         有限合伙人

 13                     赵明                    100.00             2.86%         有限合伙人

 14                    凌红军                   100.00             2.86%         有限合伙人

 15                    田利庆                   100.00             2.86%         有限合伙人

                 合计                          3500.00            100.00%             -




       1-2-1 南京创明道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庄信军                   10.00              3.33%         普通合伙人


                                           9-6-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江苏中创营创业管理股份有限
  2                                              290.00               96.67%       有限合伙人
                      公司
                 合计                            300.00               100.00%           -

       1-2-1-1 江苏中创营创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培训》杂志有限公司                     300.00                30.00%

  2        南京一训教育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280.00                28.00%

  3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0.00                22.00%

  4      深圳卓越智库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0.00                20.00%

                        合计                               1,000.00              100.00%

       1-2-1-1-1 江苏《培训》杂志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74.00                58.00%

  2            江苏中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26.00                42.00%

                        合计                                300.00               100.00%

       1-2-1-1-1-1 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股东为江苏省人民政
府。

       1-2-1-1-1-2 江苏中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园园                           307.50                71.51%

  2                        卞维林                            67.50                15.70%

  3                            陈强                          30.00                6.98%

  4                        常亚红                            15.00                3.49%

  5                        张跃辉                            10.00                2.33%

                        合计                                430.00               100.00%

       1-2-1-1-2 南京一训教育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9-6-1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常亚红                        50.00              17.86%         普通合伙人

  2                    朱伟正                       170.00              60.71%         有限合伙人

  3                    贾贝贝                        10.00              3.57%          有限合伙人

  4                       陈强                       50.00              17.86%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80.00              100.00%                 -

       1-2-1-1-3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参照“1-1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1-2-1-1-4 深圳卓越智库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卞维林                     5.00                   1.00%                普通合伙人

  2          温雪晴                    495.00                 99.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                100.00%                        -

       1-2-2 广东文一朝阳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叶建勋                         3,500.00                         70.00%

 2                叶丽芳                         1,500.00                         30.00%

             合计                                5,000.00                         100.00%

       1-2-3 南京明沃实业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振明                          898.00                         89.80%

  2                陈丽红                          100.00                         10.00%

  3                陈全木                           1.00                           0.10%

  4                陈巧玲                           1.00                           0.10%

              合计                                1,000.00                        100.00%

       1-2-4 南京拓展科技有限公司


                                                9-6-1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黄森                  2,951.90                        95.16%

  2            胡文奎                   150.10                         4.84%

            合计                      3,102.00                        100.00%

       1-2-5 江苏宝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施海兵                 4,000.00                        80.00%

  2            沈海虹                 1,000.00                        20.00%

            合计                      5,000.00                        100.00%

       1-2-6 江苏申丰微粉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超                    700.00                        70.00%

 2              王亮                    200.00                        20.00%

 3             董新春                    50.00                         5.00%

 4             张华丰                    50.00                         5.00%

             合计                       1,000.00                      100.00%

       1-2-7 东莞市味力食品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叶彩玲                  20.00                         40.00%

  2             王学强                  30.00                         60.00%

             合计                       50.00                         200.00

       1-2-8 扬州明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韩尚蓉                 498.00                          99.60%
        扬州明华国际船务有限
 2                                       2.00                         0.40%
                公司
            合计                      500.00                         100.00%

       1-2-8-1 扬州明华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9-6-1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庄信军                       120.00                         60.00%

 2              王志菊                       80.00                          40.00%

             合计                            200.00                         100.00%

       1-3 上海良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
  1                                          6,000.00                        100.00%
           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3-1 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股东为上
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管理委会。

       1-4 深圳市保用通实业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蔡淑兰                        50.00                         50.00%

  2                  陈厚                      50.00                         50.00%

              合计                            100.00                        100.00%

       2.上海国鸿智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上海国鸿智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万元)
  1         上海国鸿智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50.00       1.00%        普通合伙人

  2           上海泽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900.00     59.71%        有限合伙人

  3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750.00     25.00%        有限合伙人

  4         上海嘉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     11.43%        有限合伙人
          上海汇鲲聚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5                                                   1,000.00      2.86%        有限合伙人
                        伙)
                      合计                           35,000.00    100.00%              -

       经进一步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国鸿智臻的机构合伙人及其各级股东/合伙人情况如下:
                                           9-6-1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2-1 上海国鸿智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国际创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1                                               140.00                  37.72%
                   有限公司
  2        上海鸿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6.20                  34.00%

  3                    张鸣玉                      52.50                  14.15%

  4                     王磊                       17.50                   4.71%

  5                     杨健                       17.50                   4.71%

  6                    朱大夯                      17.50                   4.71%

                     合计                         371.20                  100.00%

       2-1-1 上海国际创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上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20.00                51.00%

  2      上海国瑢锐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80.00                 49.00%

                     合计                         2,000.00                100.00%

       2-1-1-1 上海上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

       2-1-1-1-1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股东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
办公室。

       2-1-1-2 上海国瑢锐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郭箭                      560.00                  57.14%

  2                     郭睿                      120.00                  12.24%

  3                     张荣                      120.00                  12.24%

  4                     郑婵                       60.00                   6.12%

  5                     王玲                       60.00                   6.12%


                                        9-6-1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6                     田娟                        60.00                     6.12%

                     合计                           980.00                   100.00%

       2-1-2 上海鸿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鑫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850.00                     97.00%

  2                   章辉                      150.00                      3.00%

               合计                            5,000.00                    100.00%

       2-1-2-1 上海鑫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嘉伟                    1,600.00                     80.00%

  2                  高红兵                     400.00                      20.00%

               合计                            2,000.00                    100.00%

       2-2 上海泽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鸿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250.00                    53.83%

  2      上海上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650.00                     46.17%

               合计                           20,900.00                    100.00%

       2-2-1 上海鸿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鸿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参照“2-1-2 上海鸿元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2-2-2 上海上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上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参照“2-1-1-1 上海上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2-3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6-1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
  1                                          113,000.00                   100.00%
                   限公司

       2-3-1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股东为上海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4 上海嘉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市嘉定区集体经济联合社           9,900.00                     99.00%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经营
  2                                            100.00                      1.00%
              (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00                    100.00%

       2-4-1 上海市嘉定区集体经济联合社

       上海市嘉定区集体经济联合社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其股东为上海市嘉定区集
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2-4-2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股东为上
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5 上海汇鲲聚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上海汇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        普通合伙人

  2      上海嘉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900.00           69.00%       有限合伙人

  3        上海嘉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000.00           30.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000.00          100.00%              -

       2-5-1 上海汇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市嘉定区集体经济联合社               100.00                  100.00%

       2-5-1-1 上海市嘉定区集体经济联合社

                                         9-6-1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上海市嘉定区集体经济联合社的股东参照“2-4-1 上海市嘉定区集体经济联
合社”。

      2-5-2 上海嘉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嘉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参照“2-4 上海嘉定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情况。

      2-5-3 上海嘉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集体经济联合社                 1,125.00             75.00%

  2                  上海嘉城经济发展中心                      375.00              25.00%

                        合计                                  1,500.00            100.00%

      2-5-3-1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集体经济联合社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吉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4,900.00            100.00%

      2-5-3-1-1 上海吉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集体经济联合社                  500.00              50.00%

  2              上海嘉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00.00              50.00%

                        合计                                  1,000.00            100.00%

      2-5-3-1-1-1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集体经济联合社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集体经济联合社的股东参照“2-5-3-1 上海市嘉定区嘉
定镇集体经济联合社”。

      2-5-3-1-1-2 上海嘉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上海嘉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股东参照“2-5-3 上海嘉再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

      2-5-3-2 上海嘉城经济发展中心

      上海嘉城经济发展中心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股东为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


                                            9-6-1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定镇街道办事处。

       3.北京天峰启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北京天峰启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北京天峰汇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67%     普通合伙人

 2       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           16.67%     有限合伙人

 3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16.67%     有限合伙人

 4        北京东升博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16.67%     有限合伙人

 5        浙江国大镕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16.67%     有限合伙人

 6                     吴鸣霄                          350.00              5.83%     有限合伙人

 7                     梁丽敏                          300.00              5.00%     有限合伙人

 8                     关继峰                          250.00              4.17%     有限合伙人

 9                     陶宇峰                          200.00              3.33%     有限合伙人

 10                    杨伟俊                          100.00              1.67%     有限合伙人

 11                    张玉红                          100.00              1.67%     有限合伙人

 12                    彭德连                          100.00              1.67%     有限合伙人

 13                     强薏                           100.00              1.67%     有限合伙人

 14                     刘霜                           100.00              1.67%     有限合伙人

 15                    石海峰                          100.00              1.67%     有限合伙人

 16                    汪友明                          100.00              1.67%     有限合伙人

 17                    李传德                          100.00              1.67%     有限合伙人

                     合计                              6,000.00           100.00%         -

       经进一步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天峰启航的机构合伙人及其各级股东/合伙人情况如下:

       3-1 北京天峰汇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水木华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10.00%


                                              9-6-1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          中关村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8.00                8.00%

 3            广州市达安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4.90                4.90%

 6                      关继峰                             33.00                33.00%

 4                      吴明海                             17.00                17.00%

 5                      张若楠                             17.00                17.00%

 7                      沈海涛                              5.10                5.10%

 8                      吴鸣霄                              5.00                5.00%

                      合计                                 100.00              100.00%

       3-1-1 北京水木华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                   1,000.00             100.00%

       3-1-1-1 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

       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和清华大学共同组建和管理的
事业单位法人。

       3-1-2 中关村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中关村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登记在北京市民政局的社会团体。

       3-1-3 广州市达安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达安投资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100.00%

       3-1-3-1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2030。

       3-2 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43,957.49            100.00%



                                          9-6-1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3-2-1 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4,011.36           100.00%

       3-2-1-1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中关村发展投资中心                    1,275,175.64           55.39%

 2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260,000.00            11.29%

 3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179,387.73             7.79%

 4              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50,000.00             6.52%

 5         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9,253.63              3.88%

 6             北京昌平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68,829.97              2.99%

 7            北京首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2.17%

 8              北京北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2.17%

 9         北京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42,706.54              1.86%

 10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8,569.33              1.68%

 1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7,522.94              1.20%
         北京市京东开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开发公
 12                                                         20,508.82              0.89%
                           司
 13        北京市大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000.00              0.87%

 14          北京市石景山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13,502.61              0.59%

 15             北京东方文化资产经营公司                     8,200.00              0.36%

 16             北京金桥伟业投资发展公司                     5,566.64              0.24%

 17             北京通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786.66              0.12%

                         合计                              2,302,010.50           100.00%

       3-2-1-1-1 北京中关村发展投资中心

       北京中关村发展投资中心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其股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
委员会。

       3-2-1-1-2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其股东为北京市海

                                             9-6-2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2-1-1-3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
员会下属事业单位。

      3-2-1-1-4 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
司)

      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为国有
独资公司,其股东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2-1-1-5 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08,890.55          54.45%

  2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860.70          26.43%

  3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8,000.00          14.00%

  4             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248.76           5.12%

                          合计                                200,000.00          100.00%

      3-2-1-1-5-1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股东为北京市人民政
府。

      3-2-1-1-5-2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732。

      3-2-1-1-5-3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266。

      3-2-1-1-5-4 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100.00%


                                           9-6-2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3-2-1-1-5-4-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376。

      3-2-1-1-6 北京昌平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昌平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股东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2-1-1-7 北京首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100.00%

      3-2-1-1-7-1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首钢总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2,875,502.00        100.00%

      3-2-1-1-7-1-1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其股东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2-1-1-8 北京北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北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93,060.22          100.00%

      3-2-1-1-8-1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股东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3-2-1-1-9 北京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64,000.00          100.00%

      3-2-1-1-9-1 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其股东为北京市朝


                                            9-6-2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2-1-1-10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100.00%

      3-2-1-1-10-1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股东为北京市人民政
府。

      3-2-1-1-1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668。

      3-2-1-1-12 北京市京东开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开发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金通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1,500.00          100.00%

      3-2-1-1-12-1 北京金通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北京金通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其股东为通县经济委员会。

      3-2-1-1-13 北京市大兴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股东为北京市
大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2-1-1-14 北京市石景山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其股东为北京市石景
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2-1-1-15 北京东方文化资产经营公司

      北京东方文化资产经营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其股东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2-1-1-16 北京金桥伟业投资发展公司




                                           9-6-2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农工商联合公司                  2,000.00          100.00%

       3-2-1-1-16-1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农工商联合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工业公司                     50.00            100.00%

       3-2-1-1-16-1-1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工业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工业公司为社团法人,登记证编号为 ST000008。

       3-2-1-1-17 北京通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市通州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34,000.00          100.00%

       3-2-1-1-17-1 北京市通州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股东为北京市通州
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3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代码:824360。

       3-4 北京东升博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东升博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500.00            62.50%

  2              北京东升知春物业管理中心                     1,000.00            25.00%

  3          北京东升博展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12.50%

                       合计                                   4,000.00            100.00%

       3-4-1 北京东升博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东升博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3-4-1-1 北京东升博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6-2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北京东升博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参照“3-4 北京东升博展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3-4-2 北京东升知春物业管理中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市东升农工商总公司                      1,141.20            100.00%

       3-4-2-1 北京市东升农工商总公司

       北京市东升农工商总公司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其股东为北京市海淀区经济委
员会。

       3-4-3 北京东升博展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东升博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50.00             100.00%

       3-4-3-1 北京东升博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东升博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参照“3-4-1 北京东升博展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3-5 浙江国大镕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           100.00%

       3-5-1 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13,349.00           66.75%

  2                  中信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551.00           17.76%

  3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700.00              3.50%

  4                           乐毅                                830.00              4.15%

  5                           陈浩                                300.00              1.50%

  6                          赵国恩                               200.00              1.00%

  7                          田美凤                               150.00              0.75%



                                              9-6-2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8                       顾晓勤                               120.00              0.60%

  9                       温国林                               100.00              0.50%

 10                       万义弟                               100.00              0.50%

 11                        张琪                                 60.00              0.30%

 12                       仲旭琴                                60.00              0.30%

 13                        於霞                                 50.00              0.25%

 14                        叶萍                                 50.00              0.25%

 15                       张小兰                                40.00              0.20%

 16                       方明义                                40.00              0.20%

 17                       汤为国                                30.00              0.15%

 18                       陶学锋                                30.00              0.15%

 19                        陈旗                                 30.00              0.15%

 20                       杜小蓉                                30.00              0.15%

 21                       卞玉秀                                30.00              0.15%

 22                       项国武                                30.00              0.15%

 23                        孙滢                                 20.00              0.10%

 24                       王国花                                20.00              0.10%

 25                        傅京                                 20.00              0.10%

 26                       戚永平                                20.00              0.10%

 27                       祝周红                                10.00              0.05%

 28                       袁大建                                10.00              0.05%

 29                       朱江云                                10.00              0.05%

 30                        朱卫                                 10.00              0.05%

                       合计                                   20,000.00           100.00%

       3-5-1-1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           100.00%

       3-5-1-1-1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6-2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股东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5-1-2 中信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英万国际有限公司                        1,049,000.00         100.00%

       3-5-1-2-1 英万国际有限公司

       英万国际有限公司为境外公司。

       3-5-1-3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006.92            46.71%

  2                  浙商糖酒集团有限公司                        2,854.67            19.03%

  3                  上海和兆投资有限公司                        2,802.77            18.69%

  4              杭州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335.64            15.57%

                          合计                                  15,000.00           100.00%

       3-5-1-3-1 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55,000.00           100.00%

       3-5-1-3-1-1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参照“3-5-1-1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3-5-1-3-2 浙商糖酒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商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829.00            68.29%

  2           浙商糖酒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3,171.00            31.71%

                          合计                                  10,000.00           100.00%

       3-5-1-3-2-1 浙商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6-2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7,635.00           65.62%

  2                  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           34.38%

                          合计                                   11,635.00           100.00%

       3-5-1-3-2-1-1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参照“3-5-1-1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3-5-1-3-2-1-2 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55,000.00           100.00%

       3-5-1-3-2-1-2-1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参照“3-5-1-1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3-5-1-3-3 上海和兆投资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物贸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00.00           66.00%

  2                          黄其亨                               1,700.00           34.00%

                          合计                                    5,000.00           100.00%

       3-5-1-3-3-1 上海物贸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利平                                99.00              99.00%

  2                          葛丽群                                 1.00              1.00%

                          合计                                     100.00            100.00%

       3-5-1-3-4 杭州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0           100.00%

       3-5-1-3-4-1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股东为杭州市人民政府。


                                              9-6-2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4.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5,300.00          26.50%     普通合伙人

  2       南通建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1.00%     普通合伙人
         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南通市高
  3                                                    3,000.00          15.00%     有限合伙人
             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4           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南通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
  5                                                    2,0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中心
  6           南通创源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宁波德旗泽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7                                                    1,500.00           7.50%     有限合伙人
                     合伙)
  8      宁波哲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0           7.50%     有限合伙人

  9           山东骏大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           5.00%     有限合伙人

 10         南通依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00.00            2.50%     有限合伙人

 11           江苏瑞沣能源有限公司                      500.00            2.50%     有限合伙人

 12      淮北市和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00.00            2.5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0,000.00        100.00%          -

       经进一步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南通建华的机构合伙人及其各级股东/合伙人情况如下:

       4-1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9,912.00          49.56%

  2              宝塔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850.00          19.25%

  3                   宁波德旗投资有限公司                         1,200.00           6.00%

  4                  林芝市共智商贸有限公司                        1,200.00           6.00%

  5                  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                        1,000.00           5.00%

  6              北京林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50.00             2.75%




                                              9-6-2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7            沈阳市蓝光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500.00              2.50%

  8             青岛海银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2.50%

  9                         何思模                               500.00              2.50%

 10                  中国汇富控股有限公司                        288.00              1.44%

 11                         李建钢                               250.00              1.25%

 12                         朱新泉                               150.00              0.75%

 13        北京博达智慧网络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0.50%

                         合计                                   20,000.00           100.00%

       4-1-1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950.00            99.00%

  2             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0.00              1.00%

                         合计                                   5,000.00           100.00%

       4-1-1-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09。

       4-1-1-2 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100.00%

       4-1-1-2-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照“4-1-1-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2 宝塔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

                         合计                                  100,000.00          100.00%

       4-1-2-1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9-6-3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孙珩超                             102,316.20           43.79%

  2            宁夏泰瑞智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5,000.72            32.10%

  3                       何东翰                             43,125.75            18.46%

  4                       孙淑兰                             13,186.07            5.64%

                       合计                                  233,628.75          100.00%

       4-1-2-1-1 宁夏泰瑞智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罗运刚                               600.00             60.00%

  2                        纪静                                400.00             40.00%

                       合计                                   1,000.00           100.00%

       4-1-3 宁波德旗投资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孙伟龙                              2,250.00            75.00%

  2                       傅亚萍                               750.00             25.00%

                       合计                                   3,000.00           100.00%

       4-1-4 林芝市共智商贸有限公司(曾用名朗县喜马拉雅商贸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方海鹰                              1,098.00            36.60%

  2                       万建民                               638.00             21.27%

  3                       胡永平                               634.00             21.13%

  4                       崔健                                 630.00             21.00%

                       合计                                   3,000.00           100.00%

       4-1-5 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

       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为民建中央发起、中共中央统战部主管、民政部注
册的公募基金会。

       4-1-6 北京林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6-3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林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490.00            94.90%

  2                       杭燕珍                              510.00              5.10%

                       合计                                  10,000.00           100.00%

       4-1-6-1 北京林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林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30.00            51.00%

  2         北京林达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70.00            49.00%

                       合计                                   3,000.00           100.00%

       4-1-6-1-1 北京林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林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参照“4-1-6 北京林达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4-1-6-1-2 北京林达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林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00.00              70.00%

  2                       李晓林                              300.00              30.00%

                       合计                                  1,000.00            100.00%

       4-1-6-1-2-1 北京林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林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参照“4-1-6 北京林达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4-1-7 沈阳市蓝光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隋舒杰                              649.67              40.60%

  2                        李实                               501.79              31.36%

  3                        王武                               353.92              22.12%

  4                       罗曙明                               27.15              1.70%




                                           9-6-3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5                      张家鸣                                25.06              1.57%

  6                      唐立志                                16.88              1.05%

  7                      盘宗仁                                6.93               0.43%

  8                      刘晓英                                4.65               0.29%

  9                      邓泽建                                4.65               0.29%

 10                      唐丹华                                4.65               0.29%

 11                      于殿新                                1.55               0.10%

 12                       谢军                                 1.54               0.10%

 13                      闵兆恒                                1.55               0.10%

                       合计                                   1,600.00           100.00%

       4-1-8 青岛海银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于德兵                               2,950.00           59.00%

  2              青海联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50.00           35.00%

  3                       陈茂坡                                300.00             6.00%

                       合计                                    5,000.00           100.00%

       4-1-8-1 青海联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于德兵                              9,000.00            90.00%

  2                       陈茂坡                              1,000.00            1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4-1-9 中国汇富控股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华银大通投资有限公司                     6,600.00           100.00%

       4-1-9-1 深圳市华银大通投资有限公司




                                           9-6-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简勋                               100.00             100.00%

       4-1-10 北京博达智慧网络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艳玲                               927.20             92.72%

  2                         林菁兰                                72.80              7.28%

                         合计                                    1,000.00           100.00%

       4-2 南通建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180.00              60.00%

  2                  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0              20.00%

  3                         刘晓兵                               60.00              20.00%

                         合计                                   300.00             100.00%

       4-2-1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参照“4-1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4-2-2 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4-2-2-1 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股东为南通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3 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南通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南通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为全民所有制
企业,其股东为南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4-4 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参照“4-2-2 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6-3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4-5 南通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南通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为南通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管理的
事业单位法人。

       4-6 南通创源投资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超越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740.00          100.00%

                       合计                                  11,740.00          100.00%

       4-6-1 江苏超越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孙益源                             6,960.00            27.73%

  2                        孙超                              5,500.00            21.91%

  3                        吴强                              4,000.00            15.94%

  4             南通华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             9.96%

  5                        徐伟                              2,133.00             8.50%

  6                       张建平                             2,000.00             7.97%

  7                        刘霞                              1,100.00             4.38%

  8                       葛建军                              470.00              1.87%

  9                       蒋志融                              437.00              1.74%

                       合计                                  25,100.00          100.00%

       4-6-1-1 南通华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徐焱慈                              500.00              20.00%

  2                      顾钱飞                              300.00              12.00%

  3                      沈玉娟                              300.00              12.00%

  4                       吴强                               200.00              8.00%

  5                      张建华                              200.00              8.00%

  6                      浩辰圆                              200.00              8.00%



                                          9-6-3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7                         陆燕                               200.00              8.00%

  8                        蒋志融                              120.00              4.80%

  9                        易红玉                              100.00              4.00%

 10                        吴永钢                               80.00              3.20%

 11                         徐兵                                80.00              3.20%

 12                         陈忠                                50.00              2.00%

 13                         刘霞                                30.00              1.20%

 14                        何志勇                               30.00              1.20%

 15                         周冲                                20.00              0.80%
                                                                                   0.80%
 16                        陈林芳                               20.00
                                                                                   0.80%
 17                        蒋仇明                               20.00
                                                                                   0.80%
 18                        成卫东                               20.00
                                                                                   0.80%
 19                        景俊甫                               20.00

 20                         魏巍                                10.00              0.40%

                         合计                                  2,500.00           100.00%

       4-7 宁波德旗泽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孙一山                    105.00                  5.00%            普通合伙人

  2           孙伟龙                   1,995.00                95.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100.00                100.00%                -

       4-8 宁波哲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孙常君                    100.80                  2.80%           普通合伙人

  2            邬静                    3,499.20                97.2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3,600.00                100.00%                -

       4-9 山东骏大控股有限公司




                                            9-6-3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冯越                                600.00             60.00%

  2                     董敬春                               400.00             40.00%

                      合计                                  1,000.00           100.00%

       4-10 南通依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吴剑                                252.00             72.00%

  2                      杨希                                45.50              13.00%

  3                     吴长茂                               35.00              10.00%

  4                     翁惠萍                               17.50              5.00%

                      合计                                   350.00            100.00%

       4-11 江苏瑞沣能源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蔡晓璐                              300.00              60.00%

  2                      蔡新                               200.00              40.00%

                      合计                                  500.00             100.00%

       4-12 淮北市和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剑                               1,000.00           100.00%

       5.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
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吴光明                             116,850.00           95.00%

 2                       吴群                               6,150.00            5.00%

                      合计                                123,000.00           100.00%

       (二)是否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客户及供

                                         9-6-3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存在交易和资金往来

     本所律师取得了上述各级股东/合伙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监高、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双向书面确认,并检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机构股东天峰启航
有限合伙人梁丽敏控股的广州盛高汇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梁丽敏控股的广州盛高汇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存在交易。报告期
内,发行人向广州盛高汇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销售鼻腔护理喷雾器产
品,销售金额分别为 19.53 万元、34.90 万元、84.92 万元及 91.61 万元,占发行
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13%、0.18%、0.34%及 0.70%,交易金额较小,对发
行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本所律师认为,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除员工持股平台以外的其他机构股东
的股东或合伙人(直至自然人或国资主体)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内
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交易或资金往来。

     (三)是否存在国有股东出资超过 50%的情形,是否须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5 名机构股东均不存在国有股东出资超过
50%的情形,回复详见《补充法律意见(二)》。



       《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 4

     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制诺斯清、爱普科学、贝瑞电子、智医药房、小清科技
等 5 家公司,参股科朋生物 1 家公司。爱普科学 2003 年成立时是由爱普工业全
资拥有的外商投资企业,2013 年爱普工业将所有股份转让给周锦春和窦毓芬,
2016 年发行人受让爱普科学所有股份。(1)请发行人结合前述各控股及参股公
司研发或销售的主要产品说明发行人及各子公司的定位和功能,在业务体系中发
挥的作用,报告期内包含收入在内的主要财务数据。(2)对于前述控股及参股
公司中曾发生股权变动的,请发行人列表说明历次增资或股权转让的原因及背
景,股东出资来源及合法性,交易定价及定价依据、增资或交易价款的支付情况,

                                     9-6-3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以及相关股东的简历与职业背景。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
核查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二)》“四、《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 4
题(1)、(2))

     回复:

     (一)请发行人结合前述各控股及参股公司研发或销售的主要产品说明发行
人及各子公司的定位和功能,在业务体系中发挥的作用,报告期内包含收入在内
的主要财务数据。

     1.发行人及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定位、功能及在业务体系中的作用

     本问题回复详见《补充法律意见(二)》。

     2.发行人及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1)爱朋医疗

     报告期内,母公司爱朋医疗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              35,326.64             32,301.36          29,216.26           18,518.87

   负债总额              3,807.78               3,759.93           5,265.24           2,651.24

   股东权益              31,518.85             28,541.43          23,951.02           15,867.63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8,168.20              14,810.19          13,091.58           11,194.72

    净利润               2,977.42               5,590.41           4,563.39           3,329.11

     (2)爱普科学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爱普科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              3,532.12               2,762.32           2,485.10           2,116.46

   负债总额               654.01                 510.48             534.26             935.05

   股东权益              2,878.11               2,251.84           1,950.84           1,181.41



                                                 9-6-3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781.34               3,291.62           2,345.22           1,716.01

    净利润                626.28                1,001.00            769.44             318.06

     (3)贝瑞电子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贝瑞电子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              2,318.90               2,258.34           1,752.19           1,324.71

   负债总额               314.91                 371.75             334.73             227.70

   股东权益              2,003.99               1,886.59           1,417.47           1,097.01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969.07                2,400.82           1,792.72           1,454.83

    净利润                117.40                 569.13             400.46             200.93

     (4)诺斯清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诺斯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              5,414.63               5,060.78           4,696.69           3,920.54

   负债总额              2,079.28               1,664.23           1,285.32           3,092.79

   股东权益              3,335.35               3,396.55           3,411.37            827.75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3,895.71               7,793.03           5,694.07           5,556.30

    净利润                -61.20                 -14.82            -116.38             -364.66

     (5)智医药房

     报告期内,发行人二级子公司智医药房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                16.87                 21.52              18.92               18.30


                                                 9-6-4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负债总额                   -                     -                   -                     -0.66

   股东权益                 16.87                 21.52               18.92                   18.96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4.90                  10.84               8.46                    2.44

    净利润                  -4.66                 -17.39              -20.04                  -1.04

     (6)小清科技

     发行人二级子公司小清科技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出具之日,小清科技出资已足额到位。自设立以来,发行人二级子公司小清科
技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6.48                                 -

          负债总额                                 3.23                                 -

          股东权益                                33.25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6.75                                -

     (7)科朋生物

     报告期内,发行人参股公司科朋生物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                311.72                 393.44             467.53                     -

   负债总额                 0.90                   0.77               0.39                      -

   股东权益                310.82                 392.68             467.14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                   -                       -

    净利润                 -81.86                 -74.46              -32.86                    -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以母公司爱朋医疗为研发、生产及销售的核心,
对子公司实行职能化、系统化管理和定位,各公司财务数据与定位基本匹配。

                                                  9-6-4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二)对于前述控股及参股公司中曾发生股权变动的,请发行人列表说明历
次增资或股权转让的原因及背景,股东出资来源及合法性,交易定价及定价依据、
增资或交易价款的支付情况,以及相关股东的简历与职业背景。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发行人设立以来,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爱普科学、贝
瑞电子、诺斯清及科朋生物曾发生股权转让或增资;二级子公司智医药房、小清
科技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相关股东简历未发生变动。具体详见《补充法律意见
(二)》。

     爱普科学第二次股权转让系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定价,股权转让价格为
6,600 万元。股权转让款来源于发行人自有资金,由发行人按协议约定分期支付,
资金来源合法,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股权转让款项 6,600 万元已全额
支付完毕。



     《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 5

     关于关联方与关联交易。(1)请发行人结合《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说明是否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情况,包括报告
期已注销的企业。(2)请发行人列表补充披露南通沃德经贸有限公司、上海派
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资产状况和盈利状况、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请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二)》“五、《反馈
意见》规范性问题”第 5 题(1)、(2))

     回复:

     (一)结合《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说明是否完整披露关联
方及其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情况,包括报告期已注销的企业。

     具体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第三部分“三、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二)请发行人列表补充披露南通沃德经贸有限公司、上海派皇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报告期内资产状况和盈利状况、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


                                   9-6-4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1.南通沃德经贸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详见《补充法律意见(二)》。

     (2)主要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南通沃德经贸有限公司简要财务报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               166.70                 406.70             422.27             466.30

   负债总额                  -                   240.00             239.52             263.93

   股东权益               166.70                 166.70             182.76             202.36

     项 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                199.46             378.18

    净利润                   -                   -16.05             -19.61              -4.2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上海派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详见《补充法律意见(二)》。

     (2)主要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上海派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要财务报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               320.76                 251.57             584.25             675.43

   负债总额               258.41                 160.55             500.28             597.24

   股东权益                62.35                 91.02              83.96               78.19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77.34                1,742.76           1,937.51           3,761.81

    净利润                -28.67                  7.06               5.78               7.76



                                                 9-6-4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注:2015 年、2016 年度财务数据经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 6

       请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及相关人员是否已经获得其从事相关业务所有必要的
许可、资格、资质、认证,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情形,是否存在续期障碍。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核查意见,说明核查过程和依据。
(《补充法律意见(二)》“六、《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 6 题)

       回复:

       本所律师就发行人合规经营情况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上
海市卫生计生委网站,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等进行查
询,了解发行人及相关人员的资质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的情形、是否存在证
书续期风险。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产品新增取得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弱酸性缓冲生理海
 1      爱朋医疗                          第二类      苏械注准 20182141263       2023.08.19
                     水鼻腔护理喷雾器
                                                                                 备案日期:
 1                     心电导联线         第一类      沪闵械备 20180003 号
                                                                                 2018.03.01
        贝瑞电子
                                                                                 备案日期:
 2                      血压袖带          第一类      沪闵械备 20180004 号
                                                                                 2018.03.01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相关资质证书均在
有效期内。发行人通过建立与生产经营资质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生产许
可、经营许可及产品注册证等资质持续符合监管的条件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到
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较小。



       《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 7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
的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内环保投入和相关费用支出情况、环保投入
与排污量匹配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是否属于

                                           9-6-4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重大违法行为。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核查意见。(《补
充法律意见(二)》“七、《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 7 题)

     回复:

     本所律师查阅了发行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验收报告及其批复、环
境监测报告、发行人环保内部控制制度,访谈了总经理、生产负责人等,实地查
看发行人生产车间及相关环保设施,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
网站、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行人是否存在因环保违规被处罚的记录。

     (一)环保投入及环保费用支出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针对生产经营中排放物情况,发行人已投资建设了污水发
酵处理池、灭菌废气水解池、污水排放口监测计量池等环保设施。报告期内,发
行人未新建厂房,不存在重大资产投资情形,未发生新的环保投资。发行人环保
费用主要包括垃圾清运费、污水处理费、环保监测费等,报告期内,环保支出金
额分别为 3.30 万元、6.53 万元、12.25 万元及 6.36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
支出逐年上升,主要系发行人产能增加且进一步提高环保水平所致。

     (二)与环保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行政处罚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
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各项环保义务,污染物处理
后达标排放,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因违反相关环保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情
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排放的污染物较少,对环境影响较
小;发行人环保设施符合要求并与主体设施同步运行,环保支出与排污量基本匹
配;报告期内不存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 8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仍存在报告期内未
披露的行政处罚,包括发行人报告期内已注销或已转让的子公司,发行人是否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


                                     9-6-4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重大违法行为。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核查意见。(《补
充法律意见(二)》“八、《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 8 题)

     回复: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行政处罚的费用支出情况,走访了发行人及
子公司所在地工商、税务、环保、安监、海关、法院等政府部门,确认了发行人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取得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工商、税务、市场
监督、安监等政府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文件;检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等网络信息,确认不
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报道或公示;查阅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犯罪记录查询
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档结果告知函以及个人信用报告,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及其他公开信息网络进行查询,并就是否存在重
大违法违规情形访谈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已注销或转让的子公司,
发行人、发行人各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行政处罚情形。



     《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 9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报告期内员工人数分别为 349 人、534 人、622 人,
母公司爱朋医疗报告期内各期末的残疾人员工数量分别为 81 人和 91 人、98 人,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之一是
“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 25%”。(1)请
发行人补充披露雇佣的残疾人员工的基本情况及其工作岗位分布,发行人是否符
合获得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补税的风险。(2)请发行人
说明发行人员工中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未缴纳社会保险、住
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及原因、企业与个人缴费比例、是否存在需要补缴情况,如
是,请披露须补缴的金额与补救措施,分析补缴金额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是否
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核查意
见。(《补充法律意见(二)》“九、《反馈意见》规范性问题”第 9 题(1)、


                                   9-6-4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2))

     回复:

     (一)请发行人补充披露雇佣的残疾人员工的基本情况及其工作岗位分布,
发行人是否符合获得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补税的风险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残疾人员工名单及岗位说明,查阅了财税[2009]70 号
文、财税[2007]92 号文和财税[2016]52 号文等相关文件,了解了有关促进残疾人
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获取了发行人享受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的
申报材料,并与发行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对比;获取了公司所处地区税务局出具的
合法合规证明;访谈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行政部负责人,了解了未来是否存在
补税的风险。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残疾人员工基本情况及岗位分布及享受促进残疾人
就业税收优惠情况具体如下:

     1.残疾人员工基本情况及岗位分布

     报告期内,爱朋医疗、爱普科学、贝瑞电子、诺斯清存在残疾人员工,诺斯
清子公司智医药房、小清科技不存在残疾人员工。

     (1)爱朋医疗

     报告期内,爱朋医疗安置的残疾人员工基本情况及其占员工总数的比例情况
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听力障碍              49                    48                40                 30

    视力障碍               5                    6                  6                 5

    语言障碍               1                    1                  1                 1

    智力障碍              10                    10                 8                 6

    肢体障碍              30                    30                30                 27

    多重障碍               2                    2                  1                 1

 安置残疾人合计           97                    97                87                 70

   职工总人数             370                  348               270                210

                                             9-6-4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安置比例            26.21%               27.87%             32.22%             33.33%

    注:上述员工人数均按月平均数计算。

     报告期内,爱朋医疗安置残疾人员工人数分别为 70 人、87 人、97 人及 97
人,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 33.33%、32.22%、27.87%及 26.21%,每月平均
残疾人员工人数占每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均超过 2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
总数的比例应高于 25%”的规定。

     报告期内,爱朋医疗残疾人员工岗位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生产部门              93                    93                82                 65

    销售部门               2                    2                  2                 2

 其他辅助性岗位            2                    2                  3                 3

     合   计              97                    97                87                 70

    注:上述员工人数均按月平均数计算。

     (2)子公司爱普科学、贝瑞电子、诺斯清

     报告期内,爱普科学仅有 1 位听力障碍残疾人员工,该员工于 2014 年 5 月
入职,在生产部任职;贝瑞电子仅有 1 位肢体障碍残疾人员工,该员工于 2013
年 2 月入职,在研发部任职;诺斯清仅有 1 位肢体障碍残疾人员工,该员工于
2016 年 11 月入职,在行政部任职。

     2.发行人符合获得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

     详见《补充法律意见(二)》。

     (二)请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员工中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
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及原因、企业与个人缴费比例、是否存
在需要补缴情况,如是,请披露须补缴的金额与补救措施,分析补缴金额对发行
人业绩的影响,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社保缴纳情况

                                             9-6-4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1)社保缴纳人数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社保缴费人数情况如下: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已缴人    未缴人     已缴人     未缴人       已缴人     未缴人       已缴人    未缴人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养老保险     589         44        581           41        477           57         323       26

失业保险     589         44        581           41        477           57         297       52

医疗保险     589         44        581           41        477           57         323       26

工伤保险     589         44        581           41        477           57         323       26

生育保险     589         44        581           41        477           57         297       52

    注:根据上海市社保政策,2011 年 7 月起,外省市非城镇户口从业人员应当缴纳三险,包
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自 2016 年 4 月起,所有从业人员应当缴纳五险。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在册员工 633 人,实缴纳社保人数 589 人,
两者差异 44 人。其中,36 人系发行人退休返聘人员;8 人系新入职员工,正在
办理社保缴纳手续。

     (2)社保缴纳比例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爱朋医疗及子公司爱普科学根据南通市相关规定为员工
缴纳社保,具体缴纳比例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日                   日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19%        8%       19%       8%         19%        8%          20%           8%

医疗保险       8%        2%       8%        2%          8%        2%           8%           2%

失业保险      0.5%      0.5%      0.5%     0.5%         1%        0.5%        1.5%         0.5%

工伤保险      2.1%        -       2.1%       -         2.1%        -          2.1%           -

生育保险      0.5%        -       0.5%       -         0.8%        -          0.8%           -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上海分公司及子公司贝瑞电子、诺斯清根据上海市相关
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具体缴纳比例如下:




                                            9-6-4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2018 年 6 月 30     2017 年 12 月 3      2016 年 12 月 3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日                  1日                  1日
  项目                                                                      五险                三险
                                                                                                       注1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20%      8%          20%         8%      20%       8%      21%         8%       21%         8%

医疗保险    9.5%     2%        9.5%          2%      10%       2%      11%         2%       11%         2%

失业保险    0.5%     0.5%      0.5%      0.5%         1%      0.5%    1.5%       0.5%       1.5%       0.5%
工伤保险   0.32%               0.32%/               0.32%/
   注2                -                      -                  -     0.5%         -        0.5%             -
           /0.2%                0.2%                 0.2%
生育保险    0.5%      -        0.5%          -        1%        -      1%          -           1%            -

    注 1:根据上海市社保政策,2011 年 7 月起,外省市非城镇户口从业人员应当缴纳三险,包
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自 2016 年 4 月起,所有从业人员应当缴纳五险。
    注 2:2016 年至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上海分公司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 0.32%,子公司贝
瑞电子、诺斯清缴费比例为 0.2%。

     2.发行人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数情况如下: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已缴人    未缴人       已缴人         未缴人     已缴人     未缴人         已缴人       未缴人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住房公积
             587          46           579          43         475        59             328           21
    金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在册员工 633 人,实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
587 人,两者相差 46 人。其中 36 人系退休返聘人员;10 人系新入职员工,正在
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手续。

     (2)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爱普科学按如东县相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单
位和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分别为 8%、8%;发行人上海分公司及子公司诺
斯清、贝瑞电子按上海市相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
的比例分别为 7%、7%。

     3.发行人不存在需补缴社保、公积金的情形

     本所律师访谈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的社保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主管
部门,取得了社保主管部门和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文件。

                                                  9-6-5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相关规定为员工足额缴纳社
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各期末正在办理缴纳社保、公积金手续的员工期后
均足额缴纳,不存在欠缴社保、公积金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社会保险、住
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 信息披露问题

     《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 14

     关于经销。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十大经销商经销的主要产
品、均价、金额及占比。(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十大经销商的基本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与发行人的合作历史,主要股东是
否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员存在关联关系。(3)
补充披露发行人经销销售的机制和体系,报告期内经销商数量变化情况及原因,
经销商布局地域分布情况,是否为独家经销,主要经销商各自覆盖的区域。(4)
补充披露经销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经销商管理政策、销售政策(包括折扣、返
点等激励政策)、信用政策以及退换货政策,是否为买断式经销,具体销售流程,
是否存在多级经销,报告期内经销商数量变动及报告期内退换金额和数量,报告
期内经销商的相关政策是否发生变动,各主要经销商的经销政策是否一致。(5)
报告期内经销商客户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存在违规经营医疗器械的情形。请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核查意见,说明核查过程与依据。
(《补充法律意见(二)》 “十、《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 14 题(1)、
(2)、(3)、(4)、(5))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十大经销商经销的主要产品、均价、金额及占比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收入明细账、销售发票并走访了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前
十名经销商客户,发行人 2018 年 1-6 月前十名经销客户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9-6-5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2018 年 1-6 月
                                                          销售金
                                                                      占经销收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额                      均价(元)
                                                                        入比例
                                                          (万元)

     上海钟洹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         微电脑注药泵       323.78       2.96%        52.54
1
               限公司                     其他产品          -3.18       -0.03%         -

                                        微电脑注药泵       261.45       2.39%        45.95

2    南通市康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血氧饱和度传感器      17.15       0.16%        37.29

                                          其他产品          13.56       0.12%          -

                                        微电脑注药泵       190.83       1.74%        41.53
3     南通诺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1.15       0.01%          -

        抚州维赛贸易有限公司            微电脑注药泵       150.84       1.38%        60.24

4                                       微电脑注药泵        24.26       0.22%        43.32
        广州玘璟贸易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1.72       0.02%          -

           国药系统内公司:                   -            180.57       1.65%          -

     其中:国药控股菱商医院管理服     血氧饱和度传感器      58.24       0.53%        84.71
           务(上海)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30.72       0.28%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微电脑注药泵        69.01       0.63%        47.01
5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
                                        一次性注药泵         5.72       0.05%        23.08
                  司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
                                       鼻腔护理喷雾器        3.60       0.03%        50.03
                限公司
           陕西国药器械有限公司        鼻腔护理喷雾器        3.30        3.30         3.30

              国药系统系统公司                -              9.98       0.09%          -

                                        微电脑注药泵       134.20       1.23%        51.38
6     江西鸿璟兴盛实业有限公司
                                       鼻腔护理喷雾器       43.48       0.40%         9.86

     四川东信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         微电脑注药泵       159.65       1.46%        51.95
7
                 司                       其他产品           2.74       0.03%          -
     江苏维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
8                                       微电脑注药泵       157.03       1.44%        50.98
                 司
       陕西海思威医药有限公司           微电脑注药泵       103.45       0.95%        47.02
9    西安普雷优姆医疗器械有限公
                                        微电脑注药泵        35.56       0.33%        51.84
                 司
10    湖南星浩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微电脑注药泵       127.30       1.16%        59.26

              合     计                       -            1,925.55     17.61%         -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名经销商客户的合计销售额分别为 4,239.24 万元、
4,154.42 万元、3,759.00 万元和 1,925.55 万元,占当期经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5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34.99%、24.88%、18.13%和 17.61%。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主要向前十大经销商销售微电脑注药泵、鼻腔
护理喷雾器、无线镇痛管理系统及血氧饱和度传感器产品,发行人针对同一客户
相同产品的平均价格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相同产品对不同客户的平均价格一般
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十大经销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与发行人的合作历史,主要股东是否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前十名经销商
客户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关
                                                                   开始合作时
序                                      注册资                                     主要销   联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间
号                                        本                            注         售区域   关
                                                                                            系
                                                        边晓伟
     上海钟洹生物医
                                                        60.00%
1    药科技发展有限   2014 年 9 月     500 万元                    2015 年 2 月     全国    无
                                                        史凌洋
           公司
                                                        40.00%
      国药系统内公
                            -              -               -             -           -      -
          司:
                                                    国药控股股份
     其中:国药控股
                                                      有限公司
     菱商医院管理服                    8,000 万       60.00%
                      2013 年 7 月                                 2015 年 9 月    上海市   无
     务(上海)有限                       元
                                                    三菱商事株式
           公司
                                                    会社 40.00%
                                                    国药控股陕西
     国药控股陕西医                                   有限公司
     疗供应链服务有   2016 年 12 月    420 万元       70.00%       2017 年 4 月    陕西省   无
         限公司
                                                    郑晶 30.00%
                                                    国药控股股份
2    国药控股医疗器
                      2006 年 7 月     3.2 亿元       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全国    无
       械有限公司
                                                      100.00%
                                                    国药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陕西有                     10,000         60.00%
                      2001 年 5 月                                 2016 年 11 月   陕西省   无
         限公司                          万元       陕西医药控股
                                                    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40.00%
                                                    国药控股湖北
                                                      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荆门有                    1,000 万        70.00%
                      2012 年 6 月                                 2012 年 12 月   湖北省   无
         限公司                           元
                                                    荆门同德医药
                                                      有限公司

                                               9-6-5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关
                                                                    开始合作时
序                                      注册资                                      主要销   联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间
号                                        本                             注         售区域   关
                                                                                             系
                                                         30.00%


     国药系统其他公
                            -              -                -             -           -      -
           司
                                                         王方园
     江西鸿骅医药有                    2,000 万          55.00%
                      2010 年 7 月                                  2012 年 8 月    浙江省   无
       限责任公司                         元             王庭永
                                                         45.00%
3
                                                         王庭永
     江西鸿璟兴盛实                                      60.00%
                      2016 年 3 月     500 万元                     2016 年 12 月   浙江省   无
       业有限公司                                        王利平
                                                         40.00%
                                                         刘晓成
                                                                                      黑龙
     南通市康博医疗                                      87.50%
4                     2011 年 3 月     800 万元                     2013 年 9 月    江、山   无
       器械有限公司                                      丁荣华
                                                                                    东省等
                                                         12.50%
                                                         周亚萍
     南通诺禾医疗科                                      50.00%
5                     2016 年 5 月     800 万元                     2016 年 12 月   福建省   无
       技有限公司                                        周红兵
                                                         50.00%
                                                         章志华
     广州玘璟贸易有                    1,100 万          70.00%
                      2005 年 8 月                                  2016 年 5 月    广东省   无
         限公司                           元
                                                    嵇娟 30.00%
                                                        章志华
     抚州玘璟贸易有                                   90.00%
                      2010 年 1 月      50 万元                     2012 年 2 月    广东省   无
6        限公司                                         章福华
                                                      10.00%
                                                    广州玘璟贸易
     抚州维赛贸易有                    1,080 万       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95%       2018 年 4 月    广东省   无
         限公司                           元
                                                        吴海水 5%

                                                    孙平 91.25%                       浙江
     南通市东雅医疗
7                     2009 年 5 月     800 万元                     2010 年 5 月    省、江   无
       器械有限公司                                 江程仪 8.75%                    苏省等
                                                    张平 75.00%                       广东
     长沙和硕医疗器
8                     2008 年 11 月    500 万元          谢小丽     2009 年 8 月    省、湖   无
       械有限公司
                                                         25.00%                     南省等

                                                    芦瑜 51.00%
     西安普雷优姆医                    1,000 万
                      2012 年 6 月                       李刚玲     2013 年 4 月
     疗器械有限公司                       元
                                                         49.00%
                                                         芦大东
9                                                                                   陕西省   无
                                                         60.00%
     陕西海思威医药
                      2015 年 10 月    500 万元     芦瑜 20.00%     2018 年 6 月
         有限公司
                                                          陈建彪
                                                          20.00%
     上海溢春医疗器                                       郑溢春
10                    2014 年 7 月      50 万元                     2014 年 10 月   上海市   无
       械有限公司                                        100.00%

                                               9-6-5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关
                                                                   开始合作时
序                                      注册资                                    主要销   联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间
号                                        本                            注        售区域   关
                                                                                           系
                                                      庄一飞
     南通爱普科技有                                   80.00%
11                    2005 年 1 月     100 万元                   2011 年 12 月    全国    无
         限公司                                       周海燕
                                                      20.00%
                                                   黄强 90.00%
     湖北奥普商贸有
12                    2011 年 8 月     100 万元        金惠芳     2014 年 12 月   贵州省   无
         限公司
                                                       10.00%
                                                       徐亚荣
                                                                                    湖南
     南通凌鑫医疗器                    1,200 万        90.00%
13                    2009 年 9 月                                2013 年 3 月    省、广   无
       械有限公司                         元           黄志刚
                                                                                  东省等
                                                       10.00%
                                                       王雪岗
     杭州佑达医疗科                                    55.00%
14                    2010 年 2 月      50 万元                   2014 年 1 月    浙江省   无
       技有限公司                                      王远来
                                                       45.00%
                                                       廉艳东
     北京爱普新世纪                                                                 北京
                                                       55.00%
15   医疗器械有限公   2007 年 12 月    100 万元                   2008 年 3 月    市、河   无
                                                       许月明
           司                                                                     北省等
                                                       45.00%
                                                       吴振兰
     四川东信医疗器
16                    2005 年 4 月     300 万元        80.00%     2015 年 12 月   四川省   无
     械有限责任公司
                                                  何亮 20.00%
     江苏维乐医疗器                    1,000 万        孙建梅
17                    2005 年 3 月                                2018 年 3 月    云南省   无
     械科技有限公司                       元          100.00%
                                                  湖南康尔佳医
                                                  药物流有限公
     湖南星浩医药物                     10,000
18                    2017 年 9 月                  司 80.00%     2017 年 12 月   湖南省   无
       流有限公司                        万元
                                                  汤勇 15.00%
                                                  罗赞 5.00%
     注:“开始合作时间”以第一笔销售发票开具时间填列。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完整披露了前十名经销商客户情况,报告期
内发行人前十名经销商客户基本保持稳定,该等客户及其股东与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补充披露发行人经销销售的机制和体系,报告期内经销商数量变化情
况及原因,经销商布局,地域分布情况,是否为独家经销,主要经销商各自覆盖
的区域。

     1.发行人经销销售的机制和体系

     详见《补充法律意见(二)》。

     2.发行人经销商数量变动、地域分布及独家经销情况

                                             9-6-5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1)经销商数量变化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经销商数量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家数
                                 本期新增经销商数
     项目            期初数量                            本期减少经销商数量          期末数量
                                       量
2018 年 1-6 月          1,655             206                       569               1,292

   2017 年              1,423             678                       446               1,655

   2016 年              982               725                       284               1,423

   2015 年              837               415                       270                982

    注:经销商数量以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公司主体数量计算,未合并计算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交易的经销商数量分别为 982 家、1,423 家、1,655
家和 1,292 家。其中,新增经销商数量 415 家、725 家、678 家和 206 家;减少
经销商数量 270 家、284 家、446 家和 569 家。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减少经销商数量及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经销商数量(家)            206           678             725         415

                  新增收入(万元)         1,749.65       3,635.58        3,202.38    3,155.46
新增经销商
                 占当年经销收入比例         16.00%         17.54%         19.18%       26.04%

                 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         13.29%         14.72%         16.15%       20.55%

                  经销商数量(家)            569           446             284         270

                 对应上年收入(万元)      1,126.87       1,764.96        1,099.36    1,019.58
减少经销商
                 占上年经销收入比例         5.44%          10.57%          9.07%       10.66%

                 占上年营业收入比例         4.56%          8.90%           7.16%       8.47%

    注:经销商数量以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公司主体数量计算,未合并计算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南
通爱普科技有限公司为爱普科学长期合作客户,2016 年公司受让爱普科学 100%股权将其纳入公
司客户范围,为提高数据可比性,未将该公司纳入统计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经销商数量较多,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
司加大了对产品经销网络的建设力度所致。报告期内,新增销售收入分别为
3,155.46 万元、3,202.38 万元、3,635.58 万元和 1,749.65 万元,占经销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26.04%、19.18%、17.54%和 16.00%,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55%、
16.15%、14.72%和 13.29%,新增经销商贡献的收入占经销收入及营业收入的比


                                             9-6-5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例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减少经销商一方面系公司每年对经销商进行动态考核,与业
务量较少或未达到公司考核指标的部分经销商解除协议,另一方面系部分终端医
院或公司主动更换经销商所致。报告期内,减少经销商上年收入分别为 1,019.58
万元、1,099.36 万元、1,764.96 万元和 1,126.87 万元,占上年经销收入比例分别
为 10.66%、9.07%、10.57%和 5.44%,占上年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8.47%、7.16%、
8.90%和 4.56%,减少经销商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2)经销商地域分布情况

                                                                                   单位:家数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华东               570                 681                580                    436

       华中               192                 271                215                    151

       西南               149                 195                176                    124

       华南               100                 133                125                    75

       华北               157                 211                166                    107

       西北               60                     78               54                    31

       东北               44                     61               67                    46

   境内合计              1,272               1,613              1,383                   970

       境外               20                     25               40                    12

       合计              1,292               1,655              1,423                   982

       3.发行人主要经销商覆盖区域情况

       (1)前十名经销商覆盖的销售区域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名经销客户覆盖的销售区域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区域

   1                   上海钟洹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全国

                                 国药系统内公司:                                   -

              其中:国药控股菱商医院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

   2                 国药控股陕西医疗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全国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陕西省


                                             9-6-5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区域

                          国药控股荆门有限公司                             湖北省

                            国药系统其他公司                                  -

                        江西鸿骅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
   3
                        江西鸿璟兴盛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

   4                   南通市康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黑龙江、山东省等

   5                    南通诺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

                          抚州玘璟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省
   6
                          抚州维赛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省

   7                   南通市东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浙江省、江苏省等

   8                    长沙和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广东省、湖南省等

                      西安普雷优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陕西省
   9
                         陕西海思威医药有限公司                            陕西省

   10                   上海溢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上海市

   11                     南通爱普科技有限公司                              全国

   12                     湖北奥普商贸有限公司                             贵州省

   13                   南通凌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湖南省、广东省等

   14                   杭州佑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

   15                北京爱普新世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北京市、河北省等

   16                 四川东信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

   17                 江苏维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省

   18                   湖南星浩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经销销售的机制和体系完善,报告期内经销商
整体布局、存续情况及增减变动情况、地域分布及终端分布情况与发行人实际情
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四)补充披露经销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经销商管理政策、销售政策(包
括折扣、返点等激励政策)、信用政策以及退换货政策,是否为买断式经销,具
体销售流程,是否存在多级经销,报告期内经销商数量变动及报告期内退换金额
和数量,报告期内经销商的相关政策是否发生变动,各主要经销商的经销政策是
否一致。

        经销协议内容、经销商管理政策、经销模式类型及具体销售流程详见《补充


                                       9-6-5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法律意见(二)》。

              1.经销商层级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明细表,查阅了销售合同、授权书,
       实地走访了发行人收入占比前 70%的客户,了解主要客户的下游情况,访谈并实
       地走访终端医院,确认发行人产品流向和经销商终端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数量分别为 982 家、1,423 家、1,655 家和 1,292 家,
       主要为直接面向终端客户的经销商。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约定经销商的
       销售区域和终端客户,一般情况下,公司经销商直接面向终端客户,对于部分销
       售资源较多、覆盖区域较广或销售金额较大的经销商,经双方协商,该等经销商
       可以进行分销,公司存在部分二级、三级经销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下级
       经销商的经销商分别为 49 家、62 家、81 家和 56 家,数量相对较少。

              2.退换货情况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核查了关于退换货、双
       方权利义务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走访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了解并确
       认退换货事项。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退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产品名称                         占收                                                    占收                      占收
                                                                占收入
                 数量     金额     入比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入比    数量    金额      入比
                                                                  比例
                                     例                                                    例                        例
微电脑注药泵       -        -           -   4,538     23.74     0.10%    5,979   24.54     0.12%   220      1.47     0.01%
一次性注药泵       -        -           -   2,680      6.27     0.03%    1,840    3.97     0.02%   480      0.82     0.01%
血氧饱和度传感
                   -        -           -   4,140      4.25     0.02%    1,102    2.85     0.01%   1,830    6.08     0.04%
      器
鼻腔护理喷雾器   6,659    11.15   0.08%     758        2.62     0.01%    460      1.01     0.01%   5,864    8.50     0.06%
   其他产品       8        0.78   0.01%       -        0.19     <0.01%     -      1.32     0.01%     -      7.41     0.05%
     合计          -      11.93   0.09%       -       37.06     0.15%      -     33.68     0.17%     -     24.28     0.16%

              报告期内,公司退货金额分别为 24.28 万元、33.68 万元、37.06 万元和 11.93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16%、0.17%、0.15%和 0.09%,退货金额
       及其占比较小。

                                                         9-6-5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换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产品名称                            占收                                                                               占收
                                                                占收入                     占收入
                 数量      金额     入比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入比
                                                                比例                         比例
                                    例                                                                                 例
微电脑注药
                 21,510    134.02   1.02%   45,114    253.06    1.02%    9,280   54.16     0.27%    7,750    44.46     0.29%
      泵
一次性注药
                 3,360      7.79    0.06%   22,620     53.71    0.22%    251     0.60      <0.01%   1,040     2.50     0.02%
      泵
血氧饱和度
                  450       1.22    0.01%   5,050      7.07     0.03%    401     1.16      0.01%     314      1.03     0.01%
  传感器
鼻腔护理喷
                 3,906     14.56    0.11%   12,264     17.03    0.07%    5,745   14.66     0.07%    4,529     7.88     0.05%
    雾器
 其他产品          -         -          -     -        0.56     <0.01%     -     0.14      <0.01%     -       1.42     0.01%
   合计                    157.90   1.20%     -       331.44    1.34%      -     70.73     0.36%      -      57.28     0.37%

                 报告期内,公司换货金额分别为 57.28 万元、70.73 万元、331.44 万元和 157.90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7%、0.36%、1.34%和 1.20%,换货主要
          系部分客户因包装破损或变更规格型号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换货金额及其占比较
          小。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退换货政策,报告期内不存在
          大规模退换货或期后大量退回的情形。

                 (五)报告期内经销商客户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存在违规经营医疗器械
          的情形

                 1.发行人经销商客户拥有的资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客户已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
          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取得了《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或/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中,2018 年 1-6 月,
          主要经销商拥有的资质证照情况如下:

                 (1)2018 年 1-6 月

                                                  主要销售
          序号             经销商名称                               证书名称及编号                  有效期
                                                    内容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14 年 12 月 12 日
                   上海钟洹生物医药科技发         微电脑注
            1                                                     (沪闵食药监械经营许       至 2019 年 12 月 11
                         展有限公司                 药泵
                                                                      20149029 号)                  日

                                                           9-6-6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主要销售
序号          经销商名称                        证书名称及编号              有效期
                                  内容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16 年 6 月 1 日至
                                             (苏通食药监械经营许
                                微电脑注                               2021 年 5 月 31 日
       南通市康博医疗器械有限                    20160453 号)
 2                              药泵及血
                 公司
                                氧传感器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
                                                                       2016 年 7 月 28 日
                                           案凭证》(苏通食药监械
                                                                            至长期
                                             经营备 20161251 号)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16 年 10 月 27 日
       南通诺禾医疗科技有限公   微电脑注
 3                                           (苏通食药监械经营许      至 2021 年 10 月 26
                 司               药泵
                                                 20160497 号)                 日
                                                                       2014 年 6 月 19 日
                                微电脑注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
        抚州维赛贸易有限公司                                           至 2019 年 6 月 18
                                  药泵       证》(赣 150070)
                                                                               日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15 年 11 月 20 日
                                微电脑注
 4      广州玘璟贸易有限公司                 (粤穗食药监械经营许      至 2020 年 11 月 19
                                  药泵
                                                 20150530 号)                 日
                                                                       2014 年 11 月 12 日
                                微电脑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抚州玘璟贸易有限公司                                           至 2019 年 11 月 11
                                  药泵         (赣 150090)
                                                                               日
            国药系统内公司         -                   -                        -
                                                                       2015 年 8 月 13 日
       其中:国药控股菱商医院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
                                血氧传感                                    至长期
       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              案凭证》(沪长食药监械
                                    器                                 2017 年 10 月 11 日
                 司                          经营备 20150085 号)
                                                                            至长期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16 年 10 月 19 日
                                微电脑注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陕西食药监械经营许      至 2021 年 10 月 18
                                  药泵
                                                 20160809 号)                 日
 5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17 年 5 月 24 日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   一次性注
                                             (沪浦食药监械经营许      至 2022 年 5 月 23
                 司               药泵
                                                 20160233 号)                日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      2016 年 1 月 20 日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   鼻腔护理
                                           案凭证》(冀秦食药监械      至 2021 年 1 月 19
               限公司             喷雾器
                                             经营备 20160004 号)             日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17 年 7 月 31 日
                                微电脑注
        陕西国药器械有限公司                 (陕西食品监械经营许      至 2021 年 6 月 16
                                  药泵
                                                 20160503 号)                日
           国药系统其他公司        -                   -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17 年 5 月 3 日至
                                微电脑注     (赣宜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1 年 12 月 18 日
       江西鸿璟兴盛实业有限公   药泵及鼻     20160109 号(更))
 6
                 司             腔护理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
                                                                       2016 年 12 月 20 日
                                  雾器     案凭证》(赣宜食药监械
                                                                            至长期
                                             经营备 20160249 号)
                                微电脑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川东信医疗器械有限责                                          2015 年 5 月 6 日至
 7                              药泵及无     (川蓉食药监械经营许
               任公司                                                   2020 年 5 月 5 日
                                线镇痛管         20150205 号)



                                       9-6-6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主要销售
序号          经销商名称                        证书名称及编号              有效期
                                  内容
                                  理系统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
                                                                       2016 年 8 月 15 日
                                           案凭证》(川蓉食药监械
                                                                            至长期
                                             经营备 20162127 号)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16 年 12 月 8 日
       江苏维乐医疗器械科技有   微电脑注
 8                                           (苏淮食药监械经营许      至 2021 年 12 月 7
               限公司             药泵
                                                 20160134 号)                日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微电脑注                               2018 年 6 月 4 日至
       陕西海思威医药有限公司                (陕西食药监械经营许
                                  药泵                                  2023 年 6 月 3 日
                                                 20180498 号)
 9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15 年 11 月 3 日
       西安普雷优姆医疗器械有   微电脑注
                                             (陕西食药监械经营许      至 2020 年 11 月 2
               限公司             药泵
                                                 20150785 号)                日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17 年 10 月 31 日
       湖南星浩医药物流有限公   微电脑注
 10                                          (湘长食药监械经营许      至 2022 年 10 月 30
                 司               药泵
                                                 20170269 号)                 日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泽英伟业医疗器械(北京) 微电脑注                               2017 年 6 月 9 日至
 11                                          (京丰食药监经营许
               有限公司           药泵                                  2022 年 6 月 8 日
                                               20170119 号)
                                                                       2012 年 10 月 26 日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
                                                                       至 2017 年 10 月 25
                                             证》(浙 012140 号)
                                微电脑注                                       日
                                药泵、鼻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17 年 10 月 18 日
       杭州普生医疗设备有限公
 12                             腔护理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      至 2022 年 10 月 17
                 司
                                雾器及血         20170551 号)                 日
                                氧传感器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
                                                                       2017 年 4 月 6 日至
                                           案凭证》(浙杭食药监械
                                                                              长期
                                             经营备 20170784 号)
                                                                       2016 年 8 月 1 日至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
       南通凯泽生物科技有限公   鼻腔护理                                      长期
 13                                        案凭证》(苏通食药监械
                 司               喷雾器                               2017 年 3 月 6 日至
                                             经营备 20161263 号)
                                                                              长期
                                             《医疗器械械经营许可      2017 年 10 月 18 日
       湖北楚祥医疗科技有限公   微电脑注
 14                                        证》(鄂孝食药监经营许      至 2022 年 10 月 17
                 司               药泵
                                                   20170090)                   日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微电脑注                               2016 年 4 月 8 日至
 15     西藏诚德医药有限公司                 (藏食药监械经营许
                                  药泵                                  2021 年 4 月 7 日
                                                 20160001 号)
       南通市东雅医疗器械有限   微电脑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14 年 8 月 8 日至
 16
                 公司             药泵         (苏 061015400)         2019 年 8 月 7 日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18 年 1 月 30 日
                                微电脑注     (沪金食药监械经营许      至 2021 年 5 月 19
                                药泵及无         20160161 号)                 日
 17        上海蕴益贸易商行
                                线镇痛管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
                                                                       2018 年 2 月 5 日至
                                  理系统   案凭证》(沪金食药监经
                                                                              长期
                                               营备 20160278 号)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      2014 年 5 月 7 日至
       上海新祥医疗器材有限公   血氧传感       证》(沪 011192)       2019 年 6 月 24 日
 18
                 司                 器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      2016 年 6 月 28 日
                                           案凭证》(沪黄食药监械           至长期

                                       9-6-6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主要销售
序号            经销商名称                       证书名称及编号              有效期
                                   内容
                                              经营备 20160062 号)

                                                                        2010 年 4 月 15 日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
                                                                        至 2015 年 4 月 14
                                              证》(苏 011119000)
        南京利柱医疗器械有限公   微电脑注                                      日
 19
                  司               药泵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15 年 2 月 9 日至
                                              (苏宁食药监械经营许
                                                                         2020 年 2 月 8 日
                                                  20150086 号)
                                 微电脑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17 年 4 月 25 日
        广州书甄医疗器械有限公   药泵及无
 20                                           (粤穗食药监械经营许      至 2022 年 4 月 24
                  司             线镇痛管
                                                  20170408 号)                日
                                   理系统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经销商管理的内控制度,主要经
销商客户已取得了经营发行人产品所需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和《第二
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客户不存在不具备医疗器
械经营资质而违规经营的情形。



       《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 15

       2013 年爱普工业向周锦春和窦毓芬转让爱普科学,2015 年周锦春和窦毓芬
向发行人转让爱普科学全部股份,2016 年南通爱普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发行人第
一大客户。根据申报材料,2015 年 12 月公司与爱普科学历史股东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爱普科学与爱普科技解除《产品总经销协议》,并需保
证爱普科技将全部市场资源移交至爱普科学,公司为此支付相应对价。请发行人
说明落实前述约定的具体措施及执行情况,市场资源移交前后相关销售渠道的销
售对比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该约定或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纠纷,相
关对价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核查
意见,说明核查过程与依据。(《补充法律意见(二)》 “十一、《反馈意见》
信息披露问题”第 15 题(2))

       回复: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与爱普科学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查阅
了《资产评估报告》,并访谈了爱普科学股东周锦春及窦毓芬、实际控制人周海
燕、南通爱普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庄一飞,查阅了发行人、爱普科学财务报


                                        9-6-6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告及相关款项收支的银行回单。

     1.落实前述约定的具体措施和执行情况

     详见《补充法律意见(二)》。

     2.请说明市场资源移交前后相关销售渠道的销售对比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爱普科学主要从事微电脑注药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销售渠道移交前后爱普科学销售微电脑注药泵(输液装置)的情况如
下:

                               销售渠道移交前                       销售渠道移交后
        项目            数量       金额          单价        数量       金额        单价
                      (万只)   (万元)      (元/只)   (万只)   (万元)    (元/只)
    2015 年度          48.27      1,501.29        31.10       -           -            -
 2016 年 1 月 1 日-
                       30.29       895.55         29.56       -           -            -
 2016 年 7 月 14 日
2016 年 7 月 15 日-
                         -           -                -     26.49      1,416.05      53.45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度            -           -                -     59.68      3,180.99      53.30
 2018 年 1 月 1 日
                         -           -                -     33.18      1,715.04      51.69
-2018 年 6 月 30 日
    注: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14 日为销售渠道移交过渡期,该期间仍沿用总经销模
式,爱普科学产品主要销售至南通爱普科技有限公司。

     3.说明交易对价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详见《补充法律意见(二)》。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协议双方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移交市场资源并支付相
关款项,不存在违反该约定或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交易双方不存在纠纷,相
关对价系基于评估报告的评估值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具有公允性。



       《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 16

     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以招标方式和非招标方式实现的销售金
额及占比,依法律法规需要招投标的主要销售对象、产品及相关依据,是否存在
应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是否曾存在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
情形,是否存在法律纠纷以及合同撤销的风险,是否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

                                             9-6-6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的情形。(2)说明前十大直销客户是否还通过发行人经销商釆购产品,如是,
请说明金额及占比,涉及的产品、价格区别及其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
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核查意见,说明核查过程与依据。(《补充法律意见(二)》
“十二、《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 16 题(1)、(2))

      回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以招标方式和非招标方式实现的销售金额及占比,
依法律法规需要招投标的主要销售对象、产品及相关依据,是否存在应履行公开
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是否曾存在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是否
存在法律纠纷以及合同撤销的风险,是否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的情形。

      本所律师查阅了《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
等法律法规,实地访谈了发行人主要客户,检索了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省市
地区及具体医院,覆盖的产品,查询了国家卫计委、江苏省卫计委、上海市卫计
委官方网站、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关
于招投标情况的通报信息。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直销模式下以招标方式和非招标方式的销售情况如
下: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公立医院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475.77 万元、272.19 万元、
246.79 万元和 115.14 万元,其中,通过招标方式或参照招投标方式实现的收入
分别为 300.78 万元、29.01 万元、20.79 万元和 12.7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1.96%、0.15%、0.08%和 11.05%,金额及占比较小。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以经销模式为主,且直销客户以药
房、终端消费者等为主,涉及招投标的客户及实现的收入金额较小,报告期内,
不存在应履行招投标而未履行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法律纠
纷等情形,合同被撤销的风险较小。

      (二)说明前十大直销客户是否还通过发行人经销商釆购产品,如是,请说
明金额及占比,涉及的产品、价格区别及其合理性。

      本所律师获取了发行人收入明细表,访谈了发行人销售负责人、具体业务人

                                     9-6-6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员并实地走访了发行人直销客户。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前十名直销客户概况及其向经销商采购公司产品的
具体情况及合理性如下:

     1.发行人前十名直销客户概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2018 年 1-6 月,发行人前十大直销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是否从经销商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处采购产品
              国药系统内公司:                         -          210.44            -

1    其中:国药堂大药房(上海)有限公司      鼻腔护理喷雾器       116.65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
                                             鼻腔护理喷雾器        93.79            -
                   有限公司
              九州通系统内公司:                        -          197.74            -

       其中:北京九州通医疗器有限公司        鼻腔护理喷雾器        78.49            -

            广东柯尼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鼻腔护理喷雾器        19.31            -

2           上海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鼻腔护理喷雾器        19.29            -

            九州通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       鼻腔护理喷雾器        16.15            -

            山东柯尼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鼻腔护理喷雾器        15.31            -

             九州通系统其它公司              鼻腔护理喷雾器        49.18            -

3          上海童安大药房有限公司            鼻腔护理喷雾器       142.67            -

4        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          鼻腔护理喷雾器        94.43            -

5           上海希望医科实业公司             鼻腔护理喷雾器        73.05            -

6       上海汾阳视听医学技术有限公司         鼻腔护理喷雾器        55.79            -
     上海康林仁和家庭医疗保健用品有限公
7                                            鼻腔护理喷雾器        52.39            -
                     司
8        杭州九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鼻腔护理喷雾器        51.51            -

9      上海华氏大药房配送中心有限公司        鼻腔护理喷雾器        48.89            -

10          上海新华医疗开发公司             鼻腔护理喷雾器        45.47            -

                     合计                              -          972.38            -

     2.发行人前十名直销客户中向经销商采购发行人产品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名直销客户中 2015 年存在两家直销客户同时从经销
商处采购公司产品,具体情况详见《补充法律意见(二)》。


                                          9-6-6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名直销客户中,除 2015 年存
在两家直销客户同时从经销商处采购公司产品外,不存在其他同时向发行人和经
销商采购公司产品的情况。



     《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 17

     关于原材料釆购。请发行人按照采购的原材料种类列表说明主要供应商名
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占比、交易价格,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是否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
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核查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二)》 “十三、《反馈
意见》信息披露问题”第 17 题)

     回复:

     本所律师核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工商资料并走访了该
等供应商,访谈了发行人采购负责人,取得了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监高的承诺函,查阅了发行人银行对账单。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塑料制品、电子元器件、瓶体、
电源线束等,具体情况如下:

     1.各主要原材料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2018 年 1-6 月,各主要原材料的前五名供应商的具体情况
如下:

     (1)塑料制品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同类材
序                                                      采购金                关联关系及
               公司名称              主要交易内容                  料采购
号                                                        额                  委托持股
                                                                     占比
     南通为华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药盒外壳         529.02     60.96%          无
1                司
     如东县春华塑料模具有限公司       驱动器材料         4.94       0.57%          无
         浙江伏尔特医疗器械股份     一次性注药泵配
                                                         37.70      4.34%          无
2                有限公司                 件
     浙江润强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过滤器          63.51      7.32%          无


                                         9-6-6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司

3      常州锐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药袋筒料          55.32      6.37%          无
4      上海必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药盒外壳          42.84      4.94%          无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吉铭塑化
5                                         ABS 塑料          37.39      4.31%          无
               有限公司
                          合    计                         770.72     88.81%           -

     (2)电子元器件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关联关系
序                                                           采购金    同类材料
                公司名称                 主要交易内容                              及委托持
号                                                             额      采购占比
                                                                                     股
 1     深圳市五颗星马达有限公司            减速电机          124.36     27.29%         无

 2       上海鲲沪电子有限公司             通信线路板          55.07     12.09%         无

 3             韩国 APM                    进口芯片           32.81      7.20%         无

 4       上海硅泰电子有限公司             触力传感器          31.36      6.88%         无
      深圳市英捷迅实业发展有限公
 5                                        电子元器件          25.26      5.54%         无
                  司
                           合   计                           268.86     59.00%             -

     (3)瓶体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同类材     关联关系
序                                                           采购金
                公司名称                 主要交易内容                   料采购     及委托持
号                                                             额
                                                                          占比       股
                                       瓶体用手动泵等配
1        无锡圣马科技有限公司                                141.85     35.91%         无
                                               件
2       汕头市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铝喷雾罐          138.75     35.13%         无

3      上海佳田药用包装有限公司            铝喷雾罐          112.63     28.52%         无
                                       瓶体用手动泵等配
4      中山市联昌喷雾泵有限公司                               1.29       0.33%         无
                                               件
      南通为华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5                                       鼻腔冲洗器瓶体        0.43       0.11%         无
                  司
                          合    计                           394.95     100.00%            -

     (4)电源线束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序                                                           采购金     同类材     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                 主要交易内容
号                                                             额       料采购     及委托持

                                            9-6-6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占比        股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
 1                                       一次性线束            70.45           79.79%       无
             有限公司
                                       加密线束、
 2    深圳市腾康达科技有限公司                                  6.90           7.82%        无
                                     加密一次性线束等
 3    昆山信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五芯圆线              3.61           4.09%        无
 4     深圳科博瑞电子有限公司            一次性线束             0.31           0.35%        无
 5    上海蓝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血氧饱和度传感器           0.21           0.24%        无
                         合   计                                81.48          92.29%        -

     2.各主要原材料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数量、价格情况

     发行人存在向同一家供应商采购多种规格材料的情形,为有效分析报告期内
发行人针对各原材料主要供应商采购单价变动情况,选取采取各原材料主要供应
商采购金额较大的产品规格情况进行对比,具体如下:

     (1)塑料制品

                                       2018 年 1-6 月
                                                                                  采购金
序                                                       计量      采购数                    单价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规格                                   额
号                                                       单位        量                    (元)
                                                                                  (万元)

     南通为华创新材料科技有限       药盒外壳-150ML                     65.17       222.55    3.42
                                                         万只
               公司                 药盒外壳-300ML                     35.61       151.83    4.26
1
     如东县春华塑料模具有限公
                                     驱动装置外壳        万只           0.53        1.58     2.99
                   司
     浙江润强医疗器械股份有限
                                         过滤器          万只       120.00         62.48     0.52
                 公司
2
       浙江伏尔特医疗器械股份       一次性注药泵配
                                                         万只           4.03       37.70     9.35
               有限公司                   件
3    常州锐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药袋筒料          吨           24.71       55.32     2.24

                                    药盒外壳-150ML                      8.80       27.21     3.09
4    上海必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万只
                                    药盒外壳-300ML                      4.10       15.63     3.8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吉铭塑化
5                                       ABS-758           吨           20.00       37.39     1.87
             有限公司

     (2)电子元器件

                                       2018 年 1-6 月
序                                                      计量     采购数         采购金额      单价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规格
号                                                      单位       量           (万元)    (元)
       深圳市五颗星马达有限公
 1                                    减速电机          万个       1.40          124.36     88.83
                 司
 2      上海鲲沪电子有限公司       通讯线路板-3G 型     万个       0.10           18.95     189.49

                                           9-6-6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WIFI 模块                 0.26       16.89      64.96

 3            韩国 APM                芯片           万个    6.00       32.81      5.47

 4      上海硅泰电子有限公司      触力传感器         万个    0.50       31.36      62.72
        深圳市英捷迅实业发展
 5                              电子元器件配件       万个    29.46      25.26      0.86
              有限公司

     (3)瓶体

                                    2018 年 1-6 月
序                                                   计量   采购数    采购金额      单价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规格
号                                                   单位     量      (万元)    (元)
 1      无锡圣马科技有限公司         手动泵          万个   285.10     117.60      0.41

 2     汕头市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铝喷雾罐          万个   122.72     138.75      1.13
       上海佳田药用包装有限公
 3                                 铝喷雾罐          万个   115.52     112.63      0.97
                   司
       中山市联昌喷雾泵有限公
 4                                   手动泵          万个    2.00       0.86       0.43
                   司
         南通为华创新材料科技
 5                              鼻腔冲洗器瓶体       万个    1.26       0.43       0.34
               有限公司

     (4)电源线束

                                    2018 年 1-6 月
序                                                   计量    采购数    采购金额      单价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规格
号                                                   单位      量      (万元)    (元)
                                 光电一次性线                 1.50       7.35       4.90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
 1                              NELLCOR 一次性       万根
               有限公司                                       25.20      62.79      2.49
                                       线
       深圳市腾康达科技有限公    NELCCOR 加密
 2                                                   万根     1.00       6.41       6.41
                 司                一次性线
       昆山信昌电线电缆有限公
 3                                  五芯圆线         万根     1.25       3.61       2.89
                 司
                                NELLCOR 一次性
 4     深圳科博瑞电子有限公司                        万根     0.10       0.31       3.08
                                       线
       上海蓝枫医疗器械有限公   原装 DOC-10 血氧
 5                                                    根      10.00      0.21      214.23
                 司                    线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单价总体保持稳定,不存在异常波
动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基本保持稳定,
采购价格不存在异常波动;发行人各原材料的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发行人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委托持
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9-6-7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三、 补充反馈问题

     反馈问题 2

     发行人董监高中多人曾在医疗耗材或器械行业任职。请发行人说明实际控制
人王凝宇以及前述董监高的工作经历及对应的时间,结合前述人员任职经历与入
股或任职发行人的时间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涉及原单位的职务成果,相关人
员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止和保密协议的情形,发行人专利权归属是否存在纠纷。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三)》“一、反馈
问题”第 2 题)

     回复: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董监高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尽职调查表,并就岗位
任职情况、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签署和履行情况对其进行了访谈并取得了书面确
认,查阅了董监高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曾经任职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对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技术负责人就企业核心技术情况、专利权情况进行了访谈,核查了
发行人的专利权证书,并在国家专利局网站进行了信息查询。

     (一) 发行人董监高曾在医疗类企业任职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沈琴简历变更情况
如下:

     沈琴,2000 年至 2001 年,任联合基因科技集团国际市场专员;2001 年至
2009 年,任亚商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营运总裁、业务合伙人;2009 年至 2010 年,
任上海创业加速器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等;2010 年至今,任上海盛宇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副总裁;2015 年至今,任亚振家具股份有限公
司(603389)董事;2015 年至今,任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至今,任天昊基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至今,任康泰医学系
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至今,任苏州视惠康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董事;2017 年至今,任上海宇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至今,任苏
州茵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至今,任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2018 年至今,任临海海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宇康股权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9-6-7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等职务。

     (二)发行人专利权归属是否存在纠纷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共获得专利授权 61 项,其
中发明专利 6 项,实用新型 41 项,外观设计 14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所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类型                 方式       有人
      一种双组份硫化硅胶原料                        发明                          爱朋医
 1                             ZL201410052140.3             2014.02.17   申请
            的混合方法                              专利                              疗
                                                    发明                          爱朋医
 2         微针脱模方法        ZL201310655316.X             2013.12.09   申请
                                                    专利                              疗
                                                                                  诺斯清、
      蠕动镇痛泵及其流速检测                        发明
 3                             ZL201310210775.7             2013.05.30   申请     爱朋医
          和故障诊断的方法                          专利
                                                                                      疗
      手持式鼻腔温度湿度检测                        发明                          爱朋医
 4                             ZL201210155401.5             2012.05.18   申请
                装置                                专利                              疗
      具有颅脑部病灶自动识别                        发明                          爱朋医
 5                             ZL201210035897.2             2012.02.17   申请
          功能的手术导航仪                          专利                              疗
                                                    发明                          爱普科
 6       一种尿液检测装置      ZL201010137466.8             2010.03.29   申请
                                                    专利                              学
                                                                                  爱朋医
                                                    实用
 7         PCA 按键装置        ZL201520805835.4             2015.10.16   申请     疗、诺斯
                                                    新型
                                                                                      清
                                                                                  诺斯清、
                                                    实用
 8       一种 PCA 给药装置     ZL201520728910.1             2015.09.19   申请     爱朋医
                                                    新型
                                                                                      疗
                                                                                  爱朋医
      具有无线充电功能的输液                        实用
 9                             ZL201520668125.1             2015.08.31   申请     疗、诺斯
                装置                                新型
                                                                                      清
                                                                                  爱朋医
                                                    实用
10        多功能输液装置       ZL201520599139.2             2015.08.10   申请     疗、诺斯
                                                    新型
                                                                                      清
                                                                                  爱朋医
                                                    实用
11         一次性输注泵        ZL201520598269.4             2015.08.10   申请     疗、诺斯
                                                    新型
                                                                                      清
      具有信息监测功能的输液                        实用                          爱朋医
12                             ZL201520477084.8             2015.07.03   申请
                系统                                新型                              疗
                                                                                  爱朋医
                                                    实用
13        具有标识的瓶体       ZL201520422109.4             2015.06.17   申请     疗、诺斯
                                                    新型
                                                                                      清
                                                    实用                          爱朋医
14    一种无线数据移动查房车   ZL201420069011.0             2014.02.17   申请
                                                    新型                              疗
      一种一次性简易整体鼻腔                        实用                          爱朋医
15                             ZL201420067246.6             2014.02.17   申请
              冲洗装置                              新型                              疗
      一种手术后疼痛程度量化                        实用                          爱朋医
16                             ZL201420067219.9             2014.02.17   申请
            无线发送装置                            新型                              疗
      手持式鼻腔温度湿度检测                        实用                          爱朋医
17                             ZL201220225049.3             2012.05.18   申请
                装置                                新型                              疗
18    高渗海水、盐水鼻腔护理   ZL201220225029.6     实用    2012.05.18   申请     爱朋医

                                        9-6-7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所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类型                 方式     有人
                 器                                 新型                            疗

      海水、盐水缓冲液鼻腔护                        实用                          爱朋医
19                             ZL201220225020.5             2012.05.18   申请
                理器                                新型                              疗
      手术导航仪智能语音导航                        实用                          爱朋医
20                             ZL201120162241.8             2011.05.20   申请
                装置                                新型                              疗
                                                    实用                          爱朋医
21    非接触式治疗仪操作装置   ZL201120162230.X             2011.05.20   申请
                                                    新型                              疗
      自动跟踪式医疗红外扫描                        实用                          爱朋医
22                             ZL201120162242.2             2011.05.20   申请
              探头支架                              新型                              疗
                                                    实用                          爱朋医
23     手术导航医用反光小球    ZL201120162243.7             2011.05.20   申请
                                                    新型                              疗
                                                    实用                          爱朋医
24    参考架自由锁定关节装置   ZL201120162089.3             2011.05.20   申请
                                                    新型                              疗
                                                    实用                          爱朋医
25      注药泵装夹锁定装置     ZL201020521206.6             2010.09.08   申请
                                                    新型                              疗
                                                    实用                          爱朋医
26        鼻腔护理器喷嘴       ZL201020521209.X             2010.09.08   申请
                                                    新型                              疗
                                                    实用                          爱朋医
27      注药泵旋转限位装置     ZL201020521199.X             2010.09.08   申请
                                                    新型                              疗
                                                    实用                          爱朋医
28        鼻腔护理喷雾器       ZL201020521210.2             2010.09.08   申请
                                                    新型                              疗
                                                    实用                          爱朋医
29             标签机          ZL200920236376.7             2009.09.28   申请
                                                    新型                              疗
                                                    实用                          爱朋医
30        注药泵给药托架       ZL200920236378.6             2009.09.28   申请
                                                    新型                              疗
                                                    实用                          爱朋医
31           输液托架          ZL200920236377.1             2009.09.28   申请
                                                    新型                              疗
      全自动输液装置实时监控                        实用                          爱朋医
32                             ZL200920236375.2             2009.09.28   申请
                系统                                新型                              疗
      注药泵液袋按压式自动上                        实用                          爱普科
33                             ZL201620430316.9             2016.05.13   申请
              锁装置                                新型                              学
                                                    实用                          爱普科
34    注药泵机械堵塞报警装置   ZL201620430315.4             2016.05.13   申请
                                                    新型                              学
                                                    实用                          爱普科
35      偏心转子蠕动注药泵     ZL201620430313.5             2016.05.13   申请
                                                    新型                              学
      注药泵液袋的气压检漏装                        实用                          爱普科
36                             ZL201620430311.6             2016.05.13   申请
                  置                                新型                              学
      安全快速的紫外线光固流                        实用                          爱普科
37                             ZL201620430312.0             2016.05.13   申请
                水机                                新型                              学
                                                                                  爱普科
      具有运转方向识别功能的                        实用
38                             ZL201620411438.3             2016.05.09   申请     学、爱朋
              输液泵                                新型
                                                                                    医疗
                                                                                  爱普科
      一种鼻腔温度湿度的无线                        实用
39                             ZL201620710387.4             2016.07.06   申请     学、爱朋
              测量装置                              新型
                                                                                    医疗
      正向压力控制的单向流鲁                        实用                          爱普科
40                             ZL201520129425.2             2015.03.06   申请
              尔接头                                新型                              学
      带有外置设置装置的注药                        实用                          爱普科
41                             ZL201120121437.2             2011.04.22   申请
                泵                                  新型                              学
42      带有保护锁的注药泵     ZL201120121438.7     实用    2011.04.22   申请     爱普科

                                        9-6-7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专利                 取得     专利所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类型                 方式     有人
                                                    新型                            学

                                                    实用                          爱普科
43          安全注药泵         ZL201120121440.4             2011.04.22   申请
                                                    新型                              学
                                                    实用                          贝瑞电
44     一种指套式血氧脉搏仪    ZL201520435924.4             2015.06.23   申请
                                                    新型                              子
                                                    实用                          贝瑞电
45          血氧脉搏仪         ZL201520286369.3             2015.05.05   申请
                                                    新型                              子
                                                    实用                          贝瑞电
46        一种血氧传感器       ZL201320705713.9             2013.11.08   申请
                                                    新型                              子
                                                    实用                          贝瑞电
47    一种抗光干扰血氧传感器   ZL201320705495.9             2013.11.08   申请
                                                    新型                              子
                                                                                  爱朋医
                                                    外观
48     鼻部冷敷理疗贴(a)     ZL201630067095.9             2016.03.10   申请     疗、诺斯
                                                    设计
                                                                                      清
                                                                                  爱朋医
                                                    外观
49     鼻部冷敷理疗贴(b)     ZL201630067093.X             2016.03.10   申请     疗、诺斯
                                                    设计
                                                                                      清
                                                                                  诺斯清、
                                                    外观
50         自控给药装置        ZL201530411719.X             2015.10.23   申请     爱朋医
                                                    设计
                                                                                      疗
                                                                                  诺斯清、
                                                    外观
51          鼻腔喷雾器         ZL201530363659.9             2015.09.19   申请     爱朋医
                                                    设计
                                                                                      疗
                                                                                  诺斯清、
                                                    外观
52          电子输液泵         ZL201530363657.X             2015.09.19   申请     爱朋医
                                                    设计
                                                                                      疗
                                                    外观
53     术后镇痛镇静评价量尺    ZL201330498266.X             2013.10.22   申请     诺斯清
                                                    设计
                                                    外观                          贝瑞电
54           血氧探头          ZL201730421409.5             2017.09.07   申请
                                                    设计                            子
                                                    外观                          贝瑞电
55          血氧传感器         ZL201730421393.8             2017.09.07   申请
                                                    设计                            子
                                                    外观                          贝瑞电
56      心电图电极连接组件     ZL201730421392.3             2017.09.07   申请
                                                    设计                            子
                                                    外观                          贝瑞电
57              袖带           ZL201730421394.2             2017.09.07   申请
                                                    设计                            子
                                                    外观                          贝瑞电
58         多参数监护仪        ZL201730421408.0             2017.09.07   申请
                                                    设计                            子
                                                    外观                          贝瑞电
59       腕带式血压脉搏仪      ZL201730174249.9             2017.05.12   申请
                                                    设计                            子
                                                    外观                          贝瑞电
60         多参数检测仪        ZL201330534696.2             2013.11.08   申请
                                                    设计                            子
                                                    外观                          爱朋医
61             包装盒          ZL201730096654.3             2017.03.28   申请
                                                    设计                            疗

     经核查,发行人上述现行有效专利均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研发申请,不存在
权属纠纷。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9-6-7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曾任职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发行人核心技
术源于自主研发,不涉及上述人员原单位的职务成果;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
竞业禁止和保密协议的情形;发行人专利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



     反馈问题 7

     发行人前身为南通爱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发行人 2015 年收购的爱普科
学的商号相近。爱普科学收购款剩余款项 118.80 万元根据协议约定将于 2018 年
支付完毕,请发行人说明剩余款项支付是否存在问题。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发表核查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三)》“三、反馈问题”第 7 题(4))

     回复:

     本所律师查阅了发行人与爱普科学原股东签署的相关协议、支付凭证。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目前,爱普科学收购款已支付完毕。发行人严格按照
协议约定付款,发行人资金充裕,不存在逾期支付款项的情形。



     反馈问题 8

     请发行人说明:发行人是否确认经销商已具备相应的资质(不限于主要经销
商)。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三)》“四、
反馈问题”第 8 题(3))

     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第二部分《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 14”。



     补充反馈问题 4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请保荐机
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三)》“八、补充反馈问题”
第 4 题(3))

     回复:

     本所律师就发行人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功能及在业务体系中发挥的作用等相

                                   9-6-7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关问题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进行了访谈;并查阅了发行人各子公司销售
明细账,核查了各子公司销售的产品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制诺斯清、爱
普科学、贝瑞电子、智医药房、小清科技等 5 家公司,参股科朋生物 1 家公司。

     (一)诺斯清

       公司名称        上海诺斯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年5月19日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8幢102室(G单元)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   从事医疗器械的销售;主要承担公司鼻腔护理喷雾器、脉搏血氧仪及
  主营业务的关系       传感器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推广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股东构成                    爱朋医疗                           100.00%

                                     合计                             100.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5,060.78      总资产              5,414.63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3,396.55      净资产              3,335.35
(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2017 年度                     2018 年 1-6 月

                          净利润               -14.82       净利润               -61.20


     (二)爱普科学

       公司名称        爱普科学仪器(江苏)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年5月26日

       注册资本                 1,132.50万元              实收资本        1,132.50万元
      注册地址及
                                   江苏省如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友谊西路78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   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承担公司“Apollo”牌微电脑注药
    主营业务的关系     泵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股东构成                    爱朋医疗                           100.00%

                                      合计                            100.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2,762.32      总资产             3,532.12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2,251.84      净资产              2,878.11
(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2017 年度                      2018 年 1-6 月

                          净利润               1,001.00      净利润              626.28



                                        9-6-7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三)贝瑞电子

       公司名称          上海贝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年9月25日

       注册资本                    505.00万元             实收资本         505.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7幢1层104单元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   从事医疗器械的生产、研发及销售;承担公司脉搏血氧仪及传感器产
  主营业务的关系       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爱朋医疗                            60.00%

                                    姚丽莹                             20.00%

                                    尹学志                             16.07%
       股东构成
                                    王韶光                             1.58%

                                    张小明                             1.47%

                                    王东力                             0.88%

                                     合计                             100.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2,258.34      总资产              2,318.9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1,886.59      净资产              2,003.99
(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2017 年度                      2018 年 1-6 月

                          净利润                569.13       净利润              117.40


     (四)智医药房

       公司名称         上海诺斯清智医药房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6月9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实收资本         6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1层1F-1A单元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
                       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零售;承担公司鼻腔护理喷雾器产品的销售
  主营业务的关系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诺斯清                            100.00%
       股东构成
                                     合计                             100.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21.52        总资产               16.87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21.52        净资产               16.87
(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2017 年度                      2018 年 1-6 月

                          净利润                -17.39       净利润               -4.66




                                        9-6-7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五)小清科技

       公司名称             杭州小清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12月25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38号海创大厦A座4层404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   从事医疗器械的销售;承担公司鼻腔护理喷雾器产品的销售,暂未开
  主营业务的关系       始经营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股东构成                      诺斯清                            100.00%

                                      合计                             100.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        总资产               36.48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        净资产               33.25
(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2017 年度                     2018 年 1-6 月

                          净利润                    -        净利润               -16.75


     (六)科朋生物

       公司名称           上海科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4月14日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137号7层E座763J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   从事骨关节超声乳化手术刀产品的研发;目前尚处于产品研发阶段,
    主营业务的关系     暂未有产品销售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姚君                            43.00%

       股东构成                     爱朋医疗                           40.00%

                                     陈卫红                            17.00%

                                       合计                            100.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393.44       总资产              393.44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392.68       净资产              392.68
(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2017 年度                      2018 年 1-6 月

                           净利润                 -74.46      净利润              -81.86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各子公司实行职能化、系统化管理和定位,发
行人各子公司分工明确、合理;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对控股及参股子公司的业
务定位进行披露。


                                         9-6-7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补充反馈问题 9

     根据申报材料,2015 年 12 月公司与爱普科学原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
充协议》,约定爱普科学与爱普科技解除《产品总经销协议》,并需保证爱普科
技将全部市场资源移交至爱普科学,公司为此支付相应对价。请发行人说明落实
前述约定的具体措施及执行情况,市场资源移交前后相关销售渠道的销售对比情
况,是否存在违反该约定或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纠纷,相关对价的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核查意见,说
明核查过程与依据。(《补充法律意见(三)》“十二、补充反馈问题”第 9 题)

     回复:

     报告期内,市场资源移交前后爱普科学销售微电脑注药泵(输液装置)的情
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 “第二部分《反馈意见》信息披露问题 15”。



     反馈问题 4

     关于驱动装置投放。发行人微电脑注药泵产品由驱动装置和输液装置组成,
驱动装置可重复使用,输液装置为一次性耗材。公司驱动装置主要通过收取押金
方式投放至经销商,部分直接销售。发行人投放的驱动装置按成本计入销售费用,
收取的押金计入其他应付款。请发行人说明:(1)说明通过收取押金方式驱动
装置投放至经销商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对外投放和对外销售的驱动装置数
量、金额;驱动装置投入成本情况,成本波动的原因;(2)对外投放的驱动装
置投放、收取押金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税务处理方式及是否符
合税收相关规定;(3)报告期驱动装置投放的主要经销商,包括经销商名称、
投放数量及占比,以及与经销商销售金额的配比情况。(4)结合驱动装置的使
用寿命及投放周期等,说明报告期押金的收取、退回情况及各期末余额;是否存
在押金无法回收情况,是否产生过纠纷。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补充法律意见(四)》“一、反馈问题”第 4 题(1)、(2)、(3)、(4))

     回复:

     (一)说明通过收取押金方式驱动装置投放至经销商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
期内对外投放和对外销售的驱动装置数量、金额;驱动装置投入成本情况,成本

                                   9-6-7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波动的原因。

     本所律师查阅了发行人驱动装置投放台账,销售明细表;查阅了发行人驱动
装置生产成本计算单、投放及销售驱动装置成本数据;查阅了医疗器械行业上市
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等公开资料;并就相关问题访谈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总经理、销售负责人以及发行人主要经销商。

     1.通过收取押金方式将驱动装置投放至经销商的原因及合理性

     详见《补充法律意见(四)》。

     2.驱动装置投入和销售相关情况

     (1)公司驱动装置对外投放情况及驱动装置投入成本情况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投入数量(只)          8,989             17,458        21,748           14,531
    投入成本(万元)        356.37             625.00        748.73           559.83
 单位投入成本(元/只)      396.45             358.00        344.27           385.27

     报告期内,公司驱动装置投入数量分别为 14,531 只、21,748 只、17,458 只
和 8,989 只,金额分别为 559.83 万元、748.73 万元、625.00 万元和 356.3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驱动装置的平均成本分别为 385.27 元/只、344.27 元/
只、358.00 元/只和 396.45 元/只,总体较为平稳。

     (2)公司驱动装置对外销售情况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销售数量(只)          5,539             15,484         2,923             250
    销售金额(万元)        209.38             612.11        129.41            30.25
     占营业收入比例          1.59%             2.48%          0.65%           0.20%

     报告期内,发行人驱动装置对外销售数量分别为 250 只、2,923 只、15,484
只和 5,539 只,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30.25 万元、129.41 万元、612.11 万元和 209.3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0%、0.65%、2.48%、1.59%,实现收入金额
及占比均较小。

     2015 年、2016 年公司以收取押金方式投放驱动装置为主;2017 年、2018
年 1-6 月公司逐步将驱动装置投放调整为直接销售,投放数量及金额有所降低、

                                          9-6-8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直接销售数量及金额有所提高。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以收取押金方式将驱动装置投放至经销商系基
于业务背景的考虑,符合产品特征、市场需求和行业惯例,具有合理性;驱动装
置投入成本真实、完整,波动具有合理性。

     (二)对外投放的驱动装置投放、收取押金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规定;税务处理方式及是否符合税收相关规定。

     根据发行人与经销商签署的经销协议,对于投放的驱动装置,协议约定驱动
装置资产所有权为发行人所有;驱动装置投入时,经销商向发行人支付押金;经
销商退回驱动装置后,发行人根据检测结果退还经销商押金。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放驱动装置收取的押金余额分别为 480.99 万元、
602.41 万元、344.40 万元和 325.26 万元,该部分押金不存在违反税收相关规定
的情形。

     (三)报告期驱动装置投放的主要经销商,包括经销商名称、投放数量及占
比,以及与经销商销售金额的配比情况。

     本所律师查阅了发行人驱动装置投放明细账、销售明细账,查阅了发行人关
于驱动装置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就上述问题访谈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销售负责
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十名经销客户销售或投放驱动装置情况及与输液装置
销售金额的配比关系如下:

                                   2018 年 1-6 月
                                   驱动             输液装
                                                             输液装
                          主要销   装置   投放占    置销售
        客户名称                                             置销售     配比     备注
                          售内容   投放     比      额(万
                                                               数量
                                   数量               元)
     江西鸿璟兴盛实业有   微电脑
1                                   588    6.54%    134.20    26,120    44.42      -
             限公司       注药泵
     南通市康博医疗器械   微电脑
2                                   507    5.64%    261.45    56,900   112.23      -
           有限公司       注药泵
     南通诺禾医疗科技有   微电脑
3                                   329    3.66%    190.83    45,952   139.67      -
             限公司       注药泵
     江苏维乐医疗器械科   微电脑
4                                   297    3.30%    157.03    30,800   103.70      -
         技有限公司       注药泵
     四川东信医疗器械有   微电脑
5                                   282    3.14%    159.65    30,730   108.97      -
         限责任公司       注药泵

                                      9-6-8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2018 年 1-6 月
                                        驱动                输液装
                                                                        输液装
                            主要销      装置     投放占     置销售
         客户名称                                                       置销售   配比        备注
                            售内容      投放       比       额(万
                                                                          数量
                                        数量                  元)
     广州玘璟贸易有限公
                                                             24.26      5,600
               司           微电脑
6                                        253     2.81%                           121.11        -
     抚州维赛贸易有限公     注药泵
                                                            150.84      25,040
               司
     湖南星浩医药物流有     微电脑
7                                        224     2.49%      127.30      21,480   95.89         -
             限公司         注药泵
     上海溢春医疗器械有     微电脑
8                                        221     2.46%       43.10      8,240    37.29         -
             限公司         注药泵
     河南省健琪医疗器械     微电脑
9                                        216     2.40%       74.97      13,600   62.96         -
         销售有限公司       注药泵
     泽英伟业医疗器械(北   微电脑
10                                       216     2.40%      122.35      22,760   105.37        -
         京)有限公司       注药泵
           合计                -        3,133    34.85%     1,445.98   287,222   31.95         -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经销商销售微电脑注药泵(输液装置)销售金额与
销售或投入驱动装置数量的比例关系总体保持稳定,部分客户间存在一定的差
异,主要系受该等客户驱动装置历史投入量影响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主要经销商客户驱动装置销售或投放数
量与输液装置销售金额基本匹配。

     (四)结合驱动装置的使用寿命及投放周期等,说明报告期押金的收取、退
回情况及各期末余额;是否存在押金无法回收情况,是否产生过纠纷。

     本所律师查阅了发行人驱动装置《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使用说明书、
发行人与经销商签署的协议、财务明细账等;实地走访了主要经销商、主要终端
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驱动装置押金收取、退回情况及各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退还/确认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收取金额                         期末余额
                                                                   收入金额
         2015 年               436.98              246.42              202.41             480.99
         2016 年               520.05              132.81              50.45              602.41
         2017 年               602.41               29.30              287.31             344.40
      2018 年 1-6 月           344.40               1.25               20.39              325.26

     注:2016 年公司将爱普科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驱动装置押金期初余额 39.06 万元;2017

                                           9-6-8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年公司清理驱动装置押金,经与经销商对账确认,将前期部分以收取押金方式投放至经销商的驱
动装置予以开票并确认收入 219.25 万元(不含税),涉及驱动装置押金 256.52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放驱动装置收取的押金余额分别为 480.99 万元、
602.41 万元、344.40 万元和 325.26 万元,收取押金金额分别为 100.33 万元、132.81
万元、29.30 万元和 1.25 万元,退还或确认收入金额分别为 56.32 万元、50.45
万元、287.31 万元和 20.39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驱动装置押金的收取或退回金额相对较少,主要原因
系:经销商根据实际需求向发行人下达驱动装置投放需求,根据驱动装置使用状
态向发行人退回驱动装置,一般情况下,除新增经销商或退出经销商外,经销商
退回损坏或问题驱动装置时,会同时向发行人下达新的驱动装置投放需求,需补
充的押金或退回的押金金额较少。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充裕,与经销商合作良好稳
定,不存在无法收取经销商押金的情形,亦不存在经销商无法回收押金的情形;
发行人与经销商未发生过纠纷。



     反馈问题 7

     关于福利企业税收优惠。发行人报告期享受社会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金额
分别为 295.25 万元、506.70 万元和 873.01 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8.83%、8.82%和 12.52%。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1)报告期内安置残疾人员工
的人数、具体岗位、各期税收优惠金额的计算过程和依据,与人员的匹配关系,
地方政府就具体税收优惠的确认文件内容;(2)2016 年国家调整残疾人安置优
惠政策后,地方政府按上限(最低工资的 4 倍)给予税收优惠,同期发行人给予
残疾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前述优惠金额,是否存在潜在政策风险;(3)相
关残疾人员工是否全部胜任其岗位职责,发行人是否可以持续满足福利企业资格
并享受税收优惠。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补充法律意见(四)》
“二、反馈问题”第 7 题(1)、(2)、(3))

     回复:

     本所律师查阅了《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9-6-8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2016]52 号),核查了企业残疾人员工花名册、残疾人证书,当地政府出具的税
收优惠确认文件;并就发行人使用残疾人员工情况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残疾人
员工主管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一)报告期内安置残疾人员工的人数、具体岗位、各期税收优惠金额的计
算过程和依据,与人员的匹配关系,地方政府就具体税收优惠的确认文件内容。

     1.安置残疾人员工的人数和具体岗位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内残疾人员工人数分别为 71 人、89 人、
100 人及 100 人。其中,发行人、子公司爱普科学、贝瑞电子、诺斯清存在残疾
人员工,诺斯清子公司智医药房、小清科技不存在残疾人员工。具体分布情况如
下:

                                                                                     单位:人数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母公司                97                    97                 87                  70

   爱普科学                1                    1                   1                   -

   贝瑞电子                1                    1                   1                  1

    诺斯清                 1                    1                   -                   -

       合计               100                  100                 89                  71

    注 1:上述员工人数均按月平均数计算;

    注 2:公司于 2016 年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爱普科学,2015 年爱普科学残疾人员工未纳入统计
范畴。

     (1)发行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残疾人员工岗位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生产部门                   93                   93              82                 65
其他部门辅助性岗
                               4                     4               5                 5
        位
       合   计                 97                   97              87                 70

    注:上述员工人数均按月平均数计算。

     (2)子公司爱普科学、贝瑞电子、诺斯清


                                               9-6-8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报告期内,爱普科学仅有 1 位听力障碍残疾人员工,该员工于 2014 年 5 月
入职,在生产部任职;贝瑞电子仅有 1 位肢体障碍残疾人员工,该员工于 2013
年 2 月入职,在研发部任职;诺斯清仅有 1 位肢体障碍残疾人员工,该员工于
2016 年 11 月入职,在行政部任职。

     2.报告期各期税收优惠金额的计算过程、依据及与人员的匹配关系

     (1)税收优惠的计算依据

     ①增值税税收优惠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子公司爱普科学、
贝瑞电子和诺斯清未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发行人
因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人均增值税返还标准如下:



                           如东县最低工资标准               返还标准              返还金额
        期间
                               (元/月)                    (元/月)             (元/月)
      2015 年度                  1,460                  最低工资标准 6 倍          2,916.67

  2016 年 1 月-4 月              1,600               或 2,916.67 元/月孰低注       2,916.67

  2016 年 5 月-12 月             1,600                                             6,400.00

  2017 年 1 月-6 月              1,600                                             6,400.00
                                                       最低工资标准的 4 倍
  2017 年 7 月-12 月             1,720                                             6,880.00

  2018 年 1 月-6 月              1,720                                             6,880.00

    注:2016 年 4 月前返还标准系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6 倍,且每年不超过 3.50 万元(即
每月不超过 2,916.67 元)。

     (2)税收优惠的计算过程及与人员的匹配关系

     ①增值税税收优惠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子公司爱普科学、
贝瑞电子和诺斯清未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发行人
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金额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在册残
                             退税残疾    月退税标准/      应退税总
  退税期间        疾员工                                             实退税总额    到账时间
                               员工数        人             额
                    数

                                            9-6-8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2017 年 12 月        99        99            0.69           68.11       68.11       2018 年 1 月

 2018 年 1 月        97        97            0.69           66.74       66.74       2018 年 3 月

 2018 年 2 月        97        97            0.69           66.74       66.74       2018 年 3 月

 2018 年 3 月        97        97            0.69           66.74       66.74       2018 年 4 月

 2018 年 4 月        97        97            0.69           66.74       66.74       2018 年 5 月

 2018 年 5 月        96        96            0.69           66.05       66.05       2018 年 6 月

     ②所得税税收优惠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爱普科学、贝瑞电子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 38.62 万元、59.73 万元、62.79 万元及 43.63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15%、1.04%、0.90%及 1.05%,总体较小。

     根据《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企业可以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

                                                                                    单位:万元
                            残疾人工资                                          企业所得税
      年度                                            企业所得税税率
                          加计扣除金额                                          优惠金额
 2018 年 1-6 月              290.86                                               43.63

      2017                   418.58                                               62.79
                                                           15%
      2016                   398.24                                               59.74

      2015                   257.44                                               38.62

    注 1:发行人及子公司爱普科学、贝瑞电子享受此项税收优惠,上述公司均系高新技术企业,
所得税享受 15%的优惠税率。

    注 2: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金额各地税务部门计算口径存在差异。其中,发行人、子公司爱
普科学加计扣除金额中不包括公司替残疾人缴纳的社保、公积金等;子公司贝瑞电子以残疾人员
工到手工资作为加计扣除金额。




     反馈问题 10

     关于董监高前任职单位。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部分人员曾
共同在同一家医疗器械或贸易类公司任职,包括上海民桥医疗、上海南洋医用材
料公司、上海广泽医疗、上海弘泽医疗、上海沁苗贸易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
凝宇、董事长张智慧、监事陈建华均在上海南洋医用材料有限公司任职,实际控

                                             9-6-8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制人王凝宇曾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直到 2016 年才变更相关登记手续。请发行
人说明并披露:前述企业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与发行人在业务、
技术、人员、资产等方面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潜在同业竞争关系;是否
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主要客户(含二级经销商)、供应商存在交易、
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申报会计师同时发表核查意见。(《补充法律意见(四)》反馈问题“三、反馈
问题”第 10 题(2))

     回复:

     本所律师查阅了上述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财务报表;查阅了上海南洋医用
材料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查阅了上述公司及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
出具的确认函。

     报告期内,上海民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南洋医用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
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上海民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上海民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床单位消毒器、伤骨愈膜、
电子天平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            1,058.06          1,036.19             1,002.58            2,068.46

 负债总额            116.81             118.09               92.18              1,162.26

 股东权益            941.25             918.10              910.40               906.20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424.13             833.76              815.98               823.94

   净利润             20.63              -23.24               6.38                0.92

     2.上海南洋医用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南洋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原主要从事床单位消毒器、伤骨愈膜等产品的生
产及销售,不存在与发行人产品相同或相似的情形。报告期内,上海南洋医用材
料有限公司已无实质经营,不存在产品销售。目前,上海南洋医用材料有限公司
正在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并已于 2016 年 1 月取得上海市徐汇区国家税务局

                                           9-6-8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税务注销前,上海南洋医用材料有限公司简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日
 资产总额            -                     -                     -                 1.19

 负债总额            -                     -                     -                   -

 股东权益            -                     -                     -                 1.19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                     -                   -

  净利润             -                     -                     -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上海广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上海广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已于 2008 年 6 月注销,报告期内不存在经营。

     4.上海弘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上海弘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予以注销。截至注销前,上海
弘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15 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为零。

     5.上海沁苗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沁苗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注销,报告期内不存在经营。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上海民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南洋医
用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广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弘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
海沁苗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在业务、技术、人员、资产等方面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主要客户(含
二级经销商)、供应商不存在交易、资金往来;不存在为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
的情况。




                                               9-6-8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第三部分 相关期间更新事项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1.天健审[2018]7848 号《审计报
告》;2.天健审[2018]7849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3.《江苏爱朋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天健会计师于 2018 年 8 月 18 日出具了天健审[2018] 7848
号《审计报告》,对发行人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
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据此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涉及财
务状况的相关实质条件发表如下补充意见: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天健审[2018] 7848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具有持续盈利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
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

     2.根据天健审[2018] 7848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提交的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相关
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天健审[2018] 7848 号《审计报告》,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
原则计算,发行人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归属于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40,318,949.70 元 、 45,577,543.34 元 、
55,527,932.91 元及 31,503,950.33 元,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符
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

     2.根据天健审[2018] 7848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
人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305,125,425.45 元,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
未弥补亏损,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

                                      9-6-8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3.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天健审[2018] 7848 号《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
7849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天健会计师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4.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天健审[2018] 7849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
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天健会计师出具
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通过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仍具备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二、发行人业务

       本所律师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行有效的
《营业执照》;2.发行人持有的各项资质证书;3.天健审[2018] 7848 号《审
计报告》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持有的主要资质证书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发行人持有的资质证照变更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至
                       医疗器械经营    苏通食药监械经营许
 1      爱朋医疗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023.7.2
                           许可证          20160475 号
                       医疗器械生产      苏食药监械生产许        江苏省食品药品
 2      爱普科学                                                                     2019.3.20
                           许可证          20040046 号             监督管理局
                     第一类医疗器械    沪闵食药监械生产备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     备案日期:
 3      贝瑞电子
                       生产备案凭证        20181645 号             监督管理局       2018.4.24
                       医疗器械经营    沪闵食药监械经营许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
 4       诺斯清                                                                      2021.9.12
                           许可证          20160126 号             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301840022010                             2023.7.11
                                                                   监督管理局
 5      小清科技
                     第二类医疗器械    备案号:浙杭食药监械        杭州市市场       备案日期:
                       经营备案凭证      经营备 20182084 号        监督管理局       2018.7.11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9-6-9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根据天健审[2018] 7848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2018 年 1-6 月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53,458,957.39 元、198,207,629.66
元、246,893,158.61 元及 131,643,301.04 元,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56,603.77 元、
93,945.07 元、29,158.63 元及 17,845.65 元,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二级子公司的业务与其《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所列示的经营范围相符,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二
级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本所律师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1.天健审[2018] 7848 号《审计报
告》;2.《公司章程》;3.发行人相关关联方营业执照、章程、工商登记信息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新的简历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变化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在关联单位的任职情况变化如下:

     1. 董事沈琴新任临海海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宇康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 李昌莲不再担任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利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发行人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情况

     根据天健审[2018] 7848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在相关期间内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1.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发行人在 2018 年 1-6 月期间,向其关键管理人员共支付报酬 2,109,461.46
元。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9-6-9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根据天健审[2018] 7848 号《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均为 0 元。

       四、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本所律师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1.发行人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
2.发行人持有的专利证书及变更文件;3.发行人持有的软件著作权证书;4.发
行人持有的作品登记证书;5.发行人持有的软件产品证书;6.天健审[2018] 7848
号《审计报告》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商标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增 4 项商标,具
体情况如下:

                                                                              商标专用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注册有效期           类别                    取得方式
                                                                                权人
                                                                   9类
  1                      23901372        2018.05.14-2028.05.13                爱朋医疗     原始取得
                                                                  10 类
                                                                  10 类
  2                      23188430        2018.03.07-2028.03.06    30 类       爱朋医疗     原始取得
                                                                  32 类
                                                                   9类
  3                      23967849        2018.04.21-2028.04.20                爱朋医疗     原始取得
                                                                  10 类
  4                      23974025        2018.04.28-2028.04.27     35 类      爱朋医疗     原始取得

       (二)专利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贝瑞电
子新增 3 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权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专利权人
号                                类型                                                         期限

                                  外观
 1           血氧探头                       ZL201730421409.5     2017.09.07     贝瑞电子     10 年
                                  设计

                                  外观
 2       腕带式血氧脉搏仪                   ZL201730174249.9     2017.05.12     贝瑞电子     10 年
                                  设计

                                  外观
 3          血氧传感器                      ZL201730421393.8     2017.09.07     贝瑞电子     10 年
                                  设计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9-6-9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增 4 项软件著作
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期    取得方式

                      爱朋鼻部疾病管理支持
 1       爱朋医疗                                  2018SR230725             未发表       原始取得
                      系统患者端软件 V1.0
                      爱朋鼻部疾病管理支持
 2       爱朋医疗                                  2018SR230718             未发表       原始取得
                      系统医生端软件 V1.0
                      带自控给药功能的注药
 3       爱普科学                                  2018SR177986           2017.12.06     原始取得
                            软件 V1.0

 4       爱普科学        尿量监测仪软件 V1.0       2018SR177976           2017.12.10     原始取得

       (四)软件产品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取得 3 项软件产
品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名称            证书编号          申请企业   发证机关         发证时间     有效期
        爱朋肿瘤给药信                                      江苏省软
  1     息管理系统患者     苏 RC-2018-F0025      爱朋医疗   件行业协        2018.06.27     五年
          端软件 V1.0                                           会
        爱朋肿瘤给药信                                      江苏省软
  2     息管理系统医生     苏 RC-2018-F0026      爱朋医疗   件行业协        2018.06.27     五年
          端软件 V1.0                                           会
        爱朋癌痛规范化                                      江苏省软
  3     管理支持系统软     苏 RC-2018-F0027      爱朋医疗   件行业协        2018.06.27     五年
            件 V1.0                                             会

       (五)作品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诺斯
清各新取得 1 项作品登记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首次发表
序号       作品名称            证书编号            作者     著作权人                     作品类别
                                                                               时间
        诺斯清瓶嘴概念         国作登字
  1                                               诺斯清        诺斯清      2017.07.01   美术作品
          形象设计图       -2018-F-00513792
        诺斯清生理性海
                               国作登字
  2     水鼻腔护理喷雾                           爱朋医疗   爱朋医疗            -          其他
                           -2018-L-00512065
        器使用说明书

       (六)发行人租赁的房屋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生产经营用房租赁


                                              9-6-9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情况如下: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面积       租赁到期日

         觅龙机械科技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
  1      (上海)有限公   爱朋医疗      1188 号 8 幢 105 室-ABC     370.00 ㎡    2018.12.07
               司                                 单元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
         上海鹏晨联合
  2                        诺斯清         1188 号 10 号楼 B1 层     78.00 ㎡     2019.03.25
         实业有限公司
                                               B1006 单元
         杭州希垦信息                   杭州市文一西路 1338 号
  3                       小清科技                                  205.00 ㎡    2021.05.23
         科技有限公司                   海创大厦 A 座 4 层 404 室
         杭州博谦企业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
  4      管理咨询有限     小清科技                                  350.00 ㎡    2021.06.25
                                        龙泉路 22 号 2-8225 单元
             公司

      五、发行人重大债权债务

      本所律师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1.天健审[2018] 7848 号《审计报
告》;2.发行人与供应商、客户签署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重大采购框架协
议、销售框架协议等;3.其他重大合同等。

      (一)重大销售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
如下:

      1. 2018 年 4 月,公司与南京利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
定公司授权南京利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约定的区域内经销公司产品,经销指标
为 325.00 万元。合同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 2018 年 4 月,公司与陕西海思威医药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约定
公司授予南京利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约定的区域内经销公司产品,经销指标为
570.00 万元。合同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 2018 年 6 月,公司与抚州维赛贸易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公
司授权抚州维赛贸易有限公司在约定的区域内经销公司产品,经销指标为 415.80
万元。合同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二)重大采购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
如下:

                                           9-6-9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1.2018 年 4 月,发行人与如东县江山化工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约
定如东县江山化工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提供环氧乙烷。产品的数量、金额等以具体
订单约定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2018 年 4 月,发行人与南通市金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约定南通市金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提供包装材料。产品的数量、金额等
以具体订单约定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三)其他重大合同

      2017 年 12 月,公司与南通五建跃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约定由南通五建跃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爱朋医疗产
业园 1 号楼仓库、2 号楼灭菌车间工程施工相关服务,合同金额为 4,200.00 万元。
合同工期自 2017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内容及形式合法、
有效,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而导致合同不能成立或无效,或
与发行人依据其它法律文件承担的义务存在冲突的情形。

      六、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本所律师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1.《公司章程》;2.发行人董事
会会议文件;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召开了 2 次董事会
会议、1 次股东会会议、2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   议

  1                  2018年3月1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                  2018年3月1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3                  2018年3月21日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4                  2018年8月18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5                  2018年8月18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会议的召开程序、会议表决及决议内容均为合法、合
规、真实、有效。
                                            9-6-9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本所律师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1.发行人董事沈琴、独立董事李
昌莲出具的简历;2.发行人历次股东会、股东大会文件;3.发行人历次董事会
会议文件;4.发行人历次监事会会议文件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未发生变化,但其中董事沈琴、独立董事李昌莲简历中有关在发行人以外的任
职发生变化,具体变化情况为:

       1. 董事沈琴新任临海海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宇康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 李昌莲不再担任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利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所律师认为,除上述变化外,发行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未
发生变化。

         八、发行人的税务

       本所律师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文件: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营
业执照》;2.天健审[2018] 7848 号《审计报告》及天健审[2018]7851 号《非经
常性损益鉴证报告》;3.发行人、爱普科学及贝瑞电子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文件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
政府补助如下:

序号         补助项目         金额(元)                       补贴依据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关于本市用人单位申请享
                                               受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补贴的通知》、如东县
  1         稳定岗位补贴      126,519.0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财政局《关于进
                                               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通知》东
                                                           人社〔2016〕65 号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                    如东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
  2                           1,000,000.00
               本补贴                          成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政发〔2016〕18 号

                                             9-6-9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补助项目         金额(元)                        补贴依据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兑现 2016 年工业
                                               经济转型升级稳定增长政策(第一批)的请示》
         促进企业工业经济转
  3                           260,000.00       东政发〔2017〕157 号、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型升级补助
                                               员会《关于公布 2016 年度南通市科技小巨人企业
                                                     名单的通知》通经信发〔2016〕217 号
                                               如东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
                                               新的若干政策意见》东政发〔2016〕28 号、《县
  4         科技创新经费      250,000.00
                                               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型县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东
                                                             政发〔2017〕33 号
                                               如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与公司签订的投
  5         科技创新奖励      3,971,000.00
                                                       资协议书高新投〔2017〕0018 号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科
  6         研发项目补助       80,000.00
                                               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闵府发〔2016〕15 号
  7             其他           18,824.40                            -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享受上述政府补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规定,为合法、合规。

       九、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自《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所发生的变化,不会对《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
告》、《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三)》、
《补充法律意见(四)》、《补充法律意见(五)》中本所律师发表的结论意见
构成不利影响,本所律师发表的结论意见仍然有效。

       本补充法律意见正本一式肆份,经本所盖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9-6-9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此页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之签署页)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王   丽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

                                                                  高   慧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

                                                                  朱   琴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

                                                                  刘云舟




                                                                 年      月      日




                                  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