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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致酒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300755              证券简称:华致酒行             公告编号:2019-007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华致酒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并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皮文湘先生
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18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 2018 年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8)详见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18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详 见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18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详 见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8 年实现净利润
166,518,797.32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485,074,175.96 元,截至 2018
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651,592,973.28 元。
    公司拟以最新总股本 231,554,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人民币 46,310,933.4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完整、合理,
符合公司行业特点和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了公司战略的
实施,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2018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
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1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
由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担保为公
司银行融资提供了便利,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无
需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经核查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由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完成了
公司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
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1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将未
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
举。
       公司监事会提名皮文湘先生、贺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计投
票制选举产生,与另外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
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
职务。
       (1)提名皮文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贺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特此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皮文湘先生
    皮文湘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本科学
历,审计师。历任湖南韶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物价部部长。现任华泽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集团”)审计部部长,华致酒行监事、监事会主席。
    皮文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皮文湘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贺明先生
    贺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
历。历任湖南省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华泽集团云南办首席代表、长沙
办副首席代表。现任华泽集团董事长助理,华致酒行监事。
    贺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贺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