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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致酒行: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8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
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
最高准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公司财务情况、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守法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期   次         召开日期                    内           容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2.6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十八次会议

                                 《关于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2.7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十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并预计
                                 2018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预计向子公司提供借款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8.3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议案》
  二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8.20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二十一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依法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
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
了全程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规则履行职责,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
理规则,信息披露工作合法规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
大会决议的工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未发
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定期报告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和经
营状况,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比较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编制和审
核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 2018 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
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
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的履行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也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
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任何其它对外
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对董事会出具
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
    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
贯彻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
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以便使其决
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
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
更加规范化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