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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致酒行: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300755          证券简称:华致酒行          公告编号:2019-041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
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
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
会[2017]14 号)(前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
则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系
列准则并对执行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
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除了获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均应该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
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
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新金融
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
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首日执行新金融准则和原准则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此,公司将自 2019 年
半年度报告起将按新准则要求进行披露,不重述可比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不影响公司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相关财务指标。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
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有
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
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