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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致酒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29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
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华致酒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
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最高准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能。通
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公
司财务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守法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监督,促
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审议事项
                                                      1.《2020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
                                                      2.《2020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3.《2020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4.《2020 年度利润分
1
         会议                   2021 年 4 月 12 日    配预案》
                                                      5.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20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7.《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8.《关于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议案》
                                                     9.《关于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1. 《2021 年第一季度
2                              2021 年 4 月 28 日
        会议                                         报告》

                                                     1. 《2021 年半年度报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3                              2021 年 8 月 26 日    告》及摘要
        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1.《2021 年第三季度报
4                              2021 年 10 月 21 日
        次会议                                       告》

                                                     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易的议案》
5                              2021 年 12 月 2 日
        次会议                                       2.《关于全资子公司拟
                                                     参与司法拍卖竞买房
                                                     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
6                              2021 年 12 月 21 日
        次会议                                       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
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
易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依法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
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
了全程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规则履行职责,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规
则,信息披露工作合法规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
决议的工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未发现有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定期报告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和经
营状况,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比较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编制和审
核《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 2021 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华致酒行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
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时,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
易的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也不存
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任何其它对外
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对董事会出具
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
    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
贯彻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
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以便使其决
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
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
更加规范化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