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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致酒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3-04-2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华
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华致酒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
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公司全
资子公司华致精品酒水商贸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保函、信用证等有关业务。以上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
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如下:
                                            授信额度最高
 申请单位           授信金融机构                               关联担保方
                                            限额(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55,000   湖南金东酒业有限公司
                     左家塘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0,000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60,000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华致酒行连                                        40,000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新胜支行
锁管理股份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有限公司                                        20,000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5,000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雨
                                                  30,000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花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最高
 申请单位             授信金融机构                            关联担保方
                                             限额(万元)
                     长沙左家塘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30,000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崇文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0,000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华致精品酒
水商贸有限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30,000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合计                           370,000

    2、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可循环使用。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3、关联方华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集团)、湖南金东酒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湖南金东)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37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华泽集团、
湖南金东本次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
    4、关联董事吴向东和颜涛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
并经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第 7.2.17 条,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
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其融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400770482288C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矿产品的购销。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华泽集团持有公司 31,840,0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4%。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华泽集
团为公司关联方。
    (二)湖南金东酒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南金东酒业有限公司
    住 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 569 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 9 楼 901 室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贺明
    注册资本:156,25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17049733U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日
用杂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
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农副产品
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
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湖南金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向东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湖南金东为公
司关联方。
    三、关联担保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及华泽集团、湖南金东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后续公司将根据银行的要求,与上述银行签订最终的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上述
银行提供的协议为准。
    公司关联方华泽集团、湖南金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是银行对企业的要求,公司
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
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
担保为公司银行融资提供了便利,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
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相关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关联人华泽集团累计为公司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连带责任
担保人民币 69,433.69 万元,公司关联人湖南金东累计为公司提供银行授信额度
连带责任担保人民币 39,965.92 万元。除此以外,公司未与以上关联人发生关联
交易。
       六、该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向东和颜涛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经认
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关联方华泽集团和湖南金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
信业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向东和颜涛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关联方华泽集团和湖南金东为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锋                              邹   扬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