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致酒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建伟2023-04-20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建伟,作为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李建伟 6 2 4 0 0 否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以前本人主动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
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2022 年度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
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调查,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
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
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
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文
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健
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本人将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
管理人员的沟通与交流,继续大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建伟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