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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彩化学: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19-01-09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经提前五日通知全体董事,由
全体董事出席,由董事长徐惠祥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徐惠祥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同意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如下,其中: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发行股数:不超过 2,668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数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所持股份数量:公司股东本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 0。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或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其他方式定价。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
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且取得创业板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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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的境内自然人和法人投资者(法律或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为 6.2 亿元。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
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
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
 的议案》
     同意将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为 6.2 亿元,如果本次募集资金相对于项目
所需资金存在不足,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途径解决。如果
本次募集资金最终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和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确定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根
据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一《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议案》及其载明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内容有
效期为二十四个月,自该议案及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均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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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的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批准签署与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各项协议和合同,包括但不
 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上市协议等;
      2. 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全部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拟订、修改、
 补充、签署、递交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全部申报文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
 门、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登记等手续;
      3. 负责确定和调整募集资金使用中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
      (2) 根据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审核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结构及具体使用方式进行适当调整;
      (3)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按照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4)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决定募集资金项目前期筹备及实施工作中的各
 项事宜。
      4.如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有新
 的规定或要求,根据新规定或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作相应
 调整;
      5.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发行监管部门的要求,
 并依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并实施公司本次发行及上
 市的有关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
 等;
      6.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获得批准后,根据本次发行及上市结果完善《公
 司章程(草案)》中待填事项;
      7.依法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9.审批、执行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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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 号)的规定,经董事会讨论,就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
产时稳定公司股价作出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
 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制定了《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
 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3]42 号)的规定,公司拟制定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
 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文件的制作要求,公司在向中国
证监会报送申请材料时,须包括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拟定《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审批结果、上市后的股本结构等事项暂未填写,上述事项应在公司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获得批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负责完善。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
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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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保证上市前后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利
益,拟制定《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有效期为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鞍山七彩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对公司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形成本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鞍山七彩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公司原《董事会议事
规则》进行修订,并形成本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
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原《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并形成本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依法规范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的对
外担保的风险,保护公司及其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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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内容,对公司原《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形成本制
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公司对内及对外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规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原《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进行修
订,并形成本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原《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形成本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明确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责权利,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
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对公司原《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并形成本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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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原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并形成本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
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与公司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拟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拟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特设立鞍山七彩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根据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
为:
     审计委员会委员:曾雪云、丁明、齐学博,其中曾雪云为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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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完善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
学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并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及前三个年度的审计
  报告》
     审议通过公司报出公司三个年度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及前三个年
  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及前三个年度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
     1、关联交易
     ①公司向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公司董事段文勇回避表决
     ②公司向鞍山惠丰瑞焓热力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蒸汽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董事长徐惠祥回避表决
     ③公司子公司向东营北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污水处理费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联担保
     ①徐惠祥及其配偶臧婕为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董事长徐惠祥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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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董事长徐惠祥回避表决
     ③徐惠祥为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董事长徐惠祥回避表决
     ④徐惠祥为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董事长徐惠祥回避表决
     ⑤徐惠祥为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董事长徐惠祥回避表决
     ⑥徐惠祥为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董事长徐惠祥回避表决
     ⑦徐惠祥为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董事长徐惠祥回避表决
     ⑧臧婕为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董事长徐惠祥回避表决
     ⑨徐惠祥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董事长徐惠祥回避表决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
     ①对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董事长徐惠祥回避表决
     ②对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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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表决:公司董事段文勇回避表决
     ③对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应付款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董事长徐惠祥回避表决
     ③对鞍山惠丰瑞焓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应付款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董事长徐惠祥回避表决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
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详
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收购人(以下简称“承诺相关方”)
以及公司承诺管理,规范公司及承诺相关方履行承诺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决定制定《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审议通过《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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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制定《鞍山七彩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董监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完善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
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
制中的作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制定《鞍山七彩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
  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
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决定制定《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
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三)审议通过《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以下简称“子公司”),促进子公司
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
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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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决定制定《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四)审议通过《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制定《鞍
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五)审议通过《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制定《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六)审议通过《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为加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
作,确保公司依法、及时地归集重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制定《鞍山七彩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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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七)审议通过《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行为,切实保护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制定《鞍
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确定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确定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
每月 9000 元。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议案,会议召开时间以公司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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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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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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