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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彩化学: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公告2019-03-22  

						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19-009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
                            登记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草
案)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9]82 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8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8,000 万股增至 10,668 万
股,注册资本由 8,000 万元增至 10,668 万元。同时,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股份回购
条款。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现拟将公司注册资本、
股份总数、公司类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应内容作相应修改,形成上市后
适用的《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公告),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变更事项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第三条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68 万股,于
           股【】股,于【】年【】月【】      2019 年 2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市。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68 万元。
第六条
           元。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面值。                           每股面值 1 元。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第十八条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算有 限 责 任 公司 深 圳 分 公司 集 中存
           集中存管。                       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00 万股,均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668 万股,均为人
第十九条
           为人民币普通股。                 民币普通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公司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工;                             股权激励;
第二十三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条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须;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公司因本章程二十三条第(一)项、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
           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     本章程第二十三条(三)项、第(五)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十四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
    条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2-
           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
           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
                                            注销。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
第一百二   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       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十六条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法行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资计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资本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第四十条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十)修改本章程;
           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十)修改本章程;               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定的担保事项;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总资产 30%的事项;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用途事项;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定的其他事项。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       行使。
                                    -3-
            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
            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第七十八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条
            票权。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公司董事会、独
                                           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
                                           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
                                           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持股比例限制。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公司董
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备
案)登记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
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等事项进
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