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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彩化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9-04-26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专字[2019]2289 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


2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9




                               -0-
                                                                会专字[2019]2289 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化学)管理层编制的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七彩化学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七彩化学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七彩化学管理层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七彩化学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企业在

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了解,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根据评估

的风险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1-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七彩化学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建立的与

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宫国超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顾娜
             中国北京


                                                         2019 年 4 月 25 日




                                        -2-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一)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3-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

    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东营市天正化工有

    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4-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                     100
额之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染颜料及中间体产品;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

文化、风险评估、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

管理、内部监督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风险、采购风险、资产管理风险、销售风险、工程项目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

       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5-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重大缺陷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
                  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         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公司认为不构成重大缺陷或
                  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相关内部控制缺陷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说明:

财务报告定性缺陷是指出现一项或多项内控缺陷,有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公允

性。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风险事件可
               直接损失金额≥资          资产总额的 0.05%<直接损 直接损失金额≤资
能造成的直接财
               产总额的 0.5%             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产总额的 0.05%
产损失金额
说明:以上定量标准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作适当调整。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
                       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6-
       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
                        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
                        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说明: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

定。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7-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一)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报告期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持续改进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通过对各类风险的事前防范与识别、事中控制、事

后监督与反馈纠正,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高效、健康、可持续发展。

                                         -8-
    (三)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