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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彩化学: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19-028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化学”或“公司”)根据实际
经营发展的需要,2018年度公司向关联方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美联新材”),销售商品;向关联方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营创三征”),采购原材料;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东营北港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北港”)委托污水处理;向关联方鞍山惠丰瑞焓热力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焓热力”)采购蒸汽。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8年度实际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营创三征   采购液碱、盐酸            9.1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美联新材      销售颜料               368        224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东营北港      污水处理               158        165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瑞焓热力      采购蒸汽              2203       2154

    2018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金额但未超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0.5%以上,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营创三征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至寻
    注册资本:16,800 万元
    主营业务:主要经营活动:设计、开发、生产三聚氯氰及其衍生产品,氰化
钠及其衍生产品,电解氯及其衍生产品和 TAC 产品,工业硫酸铵产品及产品生产
相关的设备,以及提供与上述产品相关的售后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和设
备;固体废弃物再生及研究开发利用(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生产和经营,
有效期与许可证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住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营创路 2 号
    2018 年期末总资产 68,072 万元、净资产 39,53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94,251
元、净利润 15,589 万元。
    2.关联关系
    黄伟汕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其担任营创三征董事及间接控制营创
三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
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
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坏帐损失。
    (二)美联新材料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黄伟汕
    注册资本:24,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高分子复合着色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住所:汕头市美联路 1 号
    2018 年期末总资产 94,156 万元、净资产 60,410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58,160
万元、净利润 6,330 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段文勇先生担任美联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
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坏帐损失。
    (三)东营北港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敬敏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主营业务:水处理及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河庆路 175 号
    2018 年期末总资产 3187.33 万元、净资产 3124.6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876.80 万元、净利润 347.48 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东营北港 25%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
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坏帐损失。
    (四)瑞焓热力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施凯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主营业务:蒸汽生产、销售(不含民用,仅限腾鳌工业园区内经营);供热
工程施工;节能设备的技术开发;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节能设备、环
保设备的销售及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住所:辽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经济开发区
    2018 年期末总资产 1635.03 万元、净资产 1408.7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2640.89 万元、净利润 88.76 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瑞焓热力 35%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
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坏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
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显
著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
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定价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并明确交易范围、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
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格的定价
原则,协商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人
的关联交易可以发挥双方利用各自技术、市场、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
补和资源共享,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
文件,认为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事项是
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
们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
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的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
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议案中提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