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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彩化学: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4-2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化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长江保荐进行的核查工作
    长江保荐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
门人员的现场沟通交流,取得了相关的信息资料,并同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沟通;查阅了七彩化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和决议,以
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
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东营市天
正化工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染颜料及中间体产品;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
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财务报告、
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监督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风险、采购风险、资产管理风险、销售风险、工程项目风险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6、不存在法定豁免等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
               影响;
重大缺陷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重要缺陷       (2)未建立反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
                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        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公司认为不构成重大缺陷
                或重要缺
                陷的其他财务相关内部控制缺陷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注:财务报告定性缺陷是指出现一项或多项内控缺陷,有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准确性、

公允性。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风险事件
                                       资产总额的 0.05%<直
可能造成的直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
                                       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
接财产损失金    额的 0.5%                                    额的 0.05%
                                       的 0.5%
额
    注:以上定量标准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作适当调整。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
重大缺陷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
重要缺陷
                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
一般缺陷
                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注: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

判定。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或一般缺
陷。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意见
    长江保荐经上述核查后认为:七彩化学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对公司各
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
供保证。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七彩化学的《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海涛                 张新杨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