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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彩化学: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9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
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全额
连带责任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

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子公司为公司本次抵押贷款提供抵
押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对
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曾雪云           张燕深            丁 明




                                         签署日期:2019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