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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彩化学:关于公司对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增资控股的补充公告2020-04-23  

						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0-048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
                      增资控股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对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增资控股的公告》,为便于投资者更
好的了解,现将本次交易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
报字[2020]第 10197 号),截止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8 月 31 日,采用
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31.17 万元,评估值
10,794.39 万元,评估增值 11,725.56 万元,增值率 1259.23%。
    (二)评估方法
    上虞新利全部股东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
得出的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8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值为 21,677.82 万元,总负债账面值
为 22,608.99 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931.17 万元;总资产评估值为 32,282.76
万元,评估增值 10,604.94 万元,增值率为 48.92%;总负债评估值为 22,608.99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 9,673.77 万元,评估增值
10,604.94 万元,增值率为 1138.88%。
    2、收益法评估结论
    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931.17,采
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10,794.39 万元,评
估增值 11,725.56 万元,增值率 1259.23%。
    (四)结论确定
    从评估结果看,两种方法差异的原因为资产基础法是对企业账面资产和负债
的现行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是以企业要素资产的再建为出发点,不能全面、合理
的体现各项资产综合的获利能力及企业的成长性。收益法是从各项资产对企业价
值贡献的角度评价资产的公开市场价值,即从企业整体资产的预期盈利水平出发,
是对预期能够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的量化及现值化,不仅考虑了企业以会计原则
计量的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的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的资
源,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企业资质、人力资源等,而该等资源对企业的贡
献均体现在企业的净现金流中,所以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企
业的内含价值,故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为-931.17,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10,794.39 万元,评估增值 11,725.56 万元,
增值率 1259.23%。
    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仅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
下成立。

    二、其他
    评估增值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长期股权投资增值,二是房屋建筑物增值,
三是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和排污权增值。

    三、备查文件
    《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 10197 号)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