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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彩化学: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28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规
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同意乔治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曾雪云           张燕深              丁 明




                                          签署日期:2020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