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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彩化学: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22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规
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意见:
    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
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
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曾雪云           张燕深             丁 明




                                          签署日期:2021 年 0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