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化学: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5-2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化学”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七彩化学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49,377,600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92,531,2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613,012.22元,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584,918,187.78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110Z0004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已经于2019年5月19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高色牢度高光牢度有机颜料及其
1 22,000.00 22,000.00
中间体清洁生产一期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8,000.00 27,253.12
3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10,000.00
1
合计 70,000.00 59,253.12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
目的资金需要部分的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对日常流动资金增
加的需求,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
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董事会授权期限内可
以在不超过前述总额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
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五)授权有效期
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到期后相关资金将归还至原募集
资金专户。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
签署合同或协议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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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
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
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且运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3、公司的现金管理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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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2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收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七彩化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规程序;七彩
化学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七彩化学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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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新杨 霍凌云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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