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化学: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1-09-14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鞍
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预留授予日确定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按照 12 元/
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5.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