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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彩化学: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21  

                        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1-159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13 时 00 分
       2.会议结束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1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1 日 9:15 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公司会
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徐惠祥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231,006,17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6.29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196,854,7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97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4,151,4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32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41,777,15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0.18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625,73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5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4,151,4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3231%。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
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025,9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
反对 12,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65,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9%;反对 12,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025,9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
反对 12,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65,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9%;反对 12,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0,994,0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
反对 12,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65,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9%;反对 12,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0,994,0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
反对 12,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65,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9%;反对 12,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2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
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