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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彩化学: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5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交的
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
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公司
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继续聘请该
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
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无偿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需要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
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燕深           金作鹏               梁晓东




                                             签署日期:2022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