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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彩化学: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5-10  

                        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2-052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5 月 9 日,剩余募集资金合计 12,051,051.81 元,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12,051,051.81 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96 号《关于核准鞍山七彩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2 月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8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09
元。截止 2019 年 2 月 19 日止,共计募集资金 589,361,20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
销费用 29,468,060.00 元,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559,893,140.00 元。另减除与本次发行权益性
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合计 1,624.93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4,364.3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
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086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鞍山七彩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千山支行、长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募集资金用途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   9550 8800 3595   高耐晒牢度有机颜料及系列中间体清洁生
山支行营业部             0200 336         产项目(第一期)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   9550 8800 3595   高效清洁催化芳腈系列产品及高耐气候牢
山支行营业部             0200 246         度有机颜料扩建项目(第一期)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   9550 8800 3595   高耐晒牢度高耐气候牢度有机颜料及其中
山支行营业部             0200 426         间体清洁生产扩建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鞍山千山支   0621 5001 0400   高耐晒牢度高耐气候牢度有机颜料研发检
行                       15157            测中心扩建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                    高超细旦聚酯纤维染色性、高光牢度溶剂
                         3116 7720 9652
山高新区支行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清洁生产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
                         2973 7720 1495   自动化与信息化扩建项目
山高新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
                         2830 7720 6394   偿还银行贷款
山高新区支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账户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已                              截至 2022
                                  募集资金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项                  调整后投    年5月9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可使用状态日
                         目(含部                  资总额    日累计投
                                    总额                                     期
                         分变更)                              入金额
高超细旦聚酯纤维染色
                                                                         2020 年 6 月 30
性、高光牢度溶剂染料及     否         7,000.00    7,000.00    7,016.48
                                                                              日
染料中间体清洁生产项目
高耐晒牢度有机颜料及系
                                                                         2020 年 6 月 30
列中间体清洁生产项目       否        10,000.00   10,000.00   10,112.97
                                                                              日
(第一期)
高效清洁催化芳腈系列产
                                                                         2021 年 9 月 30
品及高耐气候牢度有机颜     是        23,000.00   13,000.00   13,111.73
                                                                                      日
料扩建项目(第一期)
高耐晒牢度高耐气候牢度
                                                                         2021 年 10 月
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     是               0    10,000.00   10,210.54
                                                                            31 日
生产扩建项目
高耐晒牢度高耐气候牢度
有机颜料研发检测中心扩     否         5,500.00    5,500.00    2,015.75     项目终止
建项目
                                                                         2021 年 12 月
自动化与信息化扩建项目     否         2,500.00    2,500.00    1,876.48
                                                                            31 日
                                                                         2019 年 5 月 31
偿还银行贷款               否         6,364.39    6,364.39    6,364.57
                                                                                      日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54,364.39   54,364.39   50,708.52                 -
注:累计投入金额包含账户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

    截至 2022 年 5 月 9 日,募集资金账户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金额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支行营业部       9550 8800 3595 0200 246           5,106,426.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高新区支行       2973 7720 1495                    6,944,625.76
                           合 计                                          12,051,051.81

    三、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如下:
    (一)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
资金,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
效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管理和监督,有效地控制了成本,
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二)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结构性存款等产生了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
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影响

    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事项是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本事项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
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七彩化学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规程序;
七彩化学本次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七彩化学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无
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