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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彩化学: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19  

                        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2-057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权益分派已
获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1 年度分
红派息,公司总股本为 410,237,37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为 6,922,964
股 , 总 股 本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 股 数 后 为 403,314,406 股
(410,237,370-6,922,964=403,314,406),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
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80,662,881.20 元=403,314,406 股×0.2 元/股;
     3、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
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即 0.1966248 元=80,662,881.20 元÷410,237,370 股(保留
到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按照上述原则和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
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6248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
后的股本 405,333,448 股为基数(回购专用账户股数为 4,903,922 股),向全体股
东 按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2.00 元 ( 含 税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81,066,689.60 元(含税)。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回
购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
行调整。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进行了股份回购,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增加 2,019,042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数量共计 6,922,964 股。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922,964.00 股后的 403,314,40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91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1*****853      徐惠祥
   3            02*****069      臧婕
   4            01*****348      于兴春
   5            02*****104      齐学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最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盼、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发
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本人/本公
司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格(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增发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依照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最低减持价亦作相应调整。
       2、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和方式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
红总金额÷总股本,即 0.1966248 元=80,662,881.20 元÷410,237,370 股(保留到小
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按照上述原则和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
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6248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辽宁省鞍山市腾鳌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
    咨询人:孙先生
    咨询电话:0412-8386166
    咨询传真:0412-8386366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