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化学: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4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独立意见如
下:
本次交易作价以评估报告为基础,以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在审议
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梁晓东 王齐 王永华
签署日期:2023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