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瑞医疗: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760 证券简称:迈瑞医疗 公告编号:2018-005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436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160万股,发行价格为48.80元/股,公
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795,683,773.59元(已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公司实际收到的募
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51,799,462.1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
于2018年10月10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626号”《验资报告》(以下简称“《验
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相
关文件。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前述《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的下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路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下属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支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分别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放金额如下:
存放金额
序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名称 募集资金用途
(万元)
深圳迈瑞生物 中国银行股份
光明生产基地扩建
1 医疗电子股份 758871162615 有限公司深圳 73,387.49
项目
有限公司 招商路支行
南京迈瑞生物 中国银行股份
南京迈瑞外科产品
2 医疗电子有限 761471182837 有限公司深圳 79,592.45
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 招商路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
迈瑞南京生物 955088021226 迈瑞南京生物试剂
3 有限公司深圳 25,474.71
技术有限公司 3800114 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新洲支行
深圳迈瑞生物 中国银行股份
研发创新平台升级
4 医疗电子股份 747171168955 有限公司深圳 18,002.30
项目
有限公司 招商路支行
深圳迈瑞生物 中国银行股份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
5 医疗电子股份 775771163263 有限公司深圳 93,351.51
项目
有限公司 招商路支行
深圳迈瑞生物 中国银行股份
6 医疗电子股份 752371169771 有限公司深圳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05,371.50
有限公司 招商路支行
深圳迈瑞生物 中国建设银行
44250100002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
7 医疗电子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00002160 充运营资金项目
有限公司 深圳科苑支行
深圳迈瑞生物 中国银行股份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
8 医疗电子股份 757570995964 有限公司深圳 164,388.42
充运营资金项目
有限公司 招商路支行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科苑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简称为“甲方”,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简称为“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为“丙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
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
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
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
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高元、吕洪斌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
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
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28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
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
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
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
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
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21年12月31日)后失效。
(二)公司、南京迈瑞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公司、迈瑞南
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简称为“甲方”,公司子公司(南京迈瑞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迈瑞南京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简称为“乙方”,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为“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为“丁方”。
1、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
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
甲方、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丁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
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乙、丙三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
询。丁方对甲方、乙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高元、吕洪斌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
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
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丙方按月(每月28日之前)向甲、乙双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丁方。丙方应保证对
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乙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乙方和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丁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
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乙、丙三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
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丁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
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丁方督导期结束(2021年12月31日)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别签署的5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公司、南京迈瑞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保
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公司、迈瑞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