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瑞医疗: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300760 证券简称:迈瑞医疗 公告编号:2018-011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
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因本协议是框架性合作协议,并非正式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暂
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及未来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一、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瑞医疗”或“公司”)与深圳
市光明区政府经过友好协商,就公司总部及制造基地项目达成战略合作。为积极响应政
府号召,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保持经济高速优
质发展,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将大力支持公司在光明区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及制造基地项目,
扩大产能、实施产业升级、增强创新驱动能力、打造城市发展典范。公司与深圳市光明
区政府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2)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深圳市光明区政府
公司与深圳市光明区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深圳市光明区区位优势明显,地处广深港经济主轴和珠江口新兴城市发展带的重要
节点;光明区成立以来,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总抓手,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
转型升级,保持经济高速优质发展,是深圳市新时期重要的城市副中心和区域发展极。
(3)签订协议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
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光明区政府
乙方: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项目概述
乙方在光明区投资建设迈瑞上市公司总部及制造基地项目,扩大产能、实施产业升
级、增强创新驱动能力、打造城市发展典范。
(一)项目名称:迈瑞上市公司总部及制造基地。
(二)项目建设内容:迈瑞总部大厦、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
(三)项目用地面积:项目一期制造基地用地面积约 7.5 万平方米,总部用地面积
约 2 万平方米。
2、甲方承诺
(一)甲方根据投资合作协议协调推进项目落户,提供优质便捷服务,支持乙方在
光明区投资发展。
(二)甲方支持乙方在光明区投资建设迈瑞上市公司总部及制造基地项目,2019
年 6 月底前为其供应占地面积约 7.5 万平方米的生产用地和约 2 万平方米研发总部用地
(最终面积以规划部门批准的面积为准)。
3、乙方承诺
(一)乙方如注册地址不在光明区,应在签订土地挂牌公告前办理完成注册地址变
更到光明区的手续。乙方及其在深圳注册的生产经营性企业(含迈瑞未来迁回或迁入深
圳的生产经营性企业)注册地址均设在光明区,且上述生产经营性企业的全部产值、营
收、税收均纳入光明区统计。
(二)乙方承诺,乙方及其在深圳注册的生产经营性企业,在土地出让期内注册地
址不变更至光明区以外的地区,且不以任何形式将产值、营收、税收转移至光明区以外
的法人单位。
(三)乙方应遵守取得产业用地时签订的《深圳市光明区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全部
约定内容。
(四)项目用地供应与开发应当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
行)》的相关规定,非甲方原因造成的项目无法实施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保密条款
(一)双方应对合作事宜以及有关技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
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在签订、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
三方或擅自使用。但为履行法律、法规所确定的义务而必须使用的除外。
(二)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中止、撤销、解除、终止而终止。
5、签署生效
(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承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项目用地,并有权要求
乙方退回已享受的优惠政策。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双方平等协商解除,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另
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四)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文本,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五)双方同意本协议按照国家法律和规定来解释,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
的任何争议须按国家法律和规定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拟通过本次合作,投资项目建设,优化、扩充产能,丰富产品结构,加强
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进一步扩大品牌影
响力,提升公司中长期的盈利能力及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本次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是保障公司上游原料的稳定供应、推进公司产业链合作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并非正式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目前
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及未来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
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
2、因项目尚处于初步意向规划中,后续双方能否达成正式协议并真正实施具有重
大不确定性,且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
而调整规划内容的可能性。框架协议中提及的内容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
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3、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目前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深圳证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
程序。
4、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
限售或减持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