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瑞医疗: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奚浩)2019-04-23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奚浩)作为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 参加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
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应 出 席 亲 自 出 席 委 托 出 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奚浩 10 10 0 0 否
注: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
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年3月6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5年至2017年期间内的相关
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当时经营业务
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易当时公司
的相关制度的要求,且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
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18年7月26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8年1月至3月期间内的新增
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1-3月新增关联交易系公司日
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交易程序
的履行合法、合规”。
3、2018年10月26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
《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更好
的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也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事项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4、2018年12月21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对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
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兼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各
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对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
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2018 年前三
季度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汇报,提出了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对第六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的《<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投了赞成票。
2、战略委员会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
阶段,立足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前景、投资计划等事项进行
分析、讨论,为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提供建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8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对绩效考核情况、
公司长期现金激励计划管理制度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在规
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公司薪酬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
4、提名委员会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充分了解公司现有董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勤勉程度等综合
情况,评估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是否存在需要更
换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现场了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
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五、 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和经营层对
报告期内企业经营状况、投资项目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情况
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和有效地沟通,积极督
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
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如期披露。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
推动和完善公司各项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
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
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
3、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自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
本人一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
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
七、其他事项
1、2018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2018 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2018 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
生变化。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奚 浩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