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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瀚讯: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2019-02-25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瀚讯” 、“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46号文核
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城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
司”)。长城证券、中金公司统称“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招股
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同时
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投资者在 2019 年 3 月 5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9 年 3 月 5 日(T 日),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联席主承销商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
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
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的报价,剔除的申购
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
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于 2019 年 3 月 7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
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3 月 7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十、中止发行情况”。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
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
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
司债券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3,336万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25.01%,公司股东不在本次发行过程中
                            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
                             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发行对象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
                             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
                             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
                             交易资格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
                             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
                             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的规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日(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19年3月5日),其他
                             发行重要日期安排详见今日刊登的《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4幢601室
发行人联系电话               021-6238 662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地址                         16-17层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0755-8386 8393
电话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
联系地址                     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010-6535 3052
联系电话


                                    发行人: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