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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瀚讯: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04-27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
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
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公司、投资者
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证。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
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财
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货币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控制程序、
对外投资与筹资、固定资产与工程项目、费用报销控制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对
外担保管理、内部审计管理、关联交易管理、预算管理、信息沟通、监督与检查。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
付款、存货控制程序、对外投资与筹资、对外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重要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当前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内部控制缺陷分类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按其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将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
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2)重要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未
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到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施偏差后,对金额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2%或资产总额 1%且不低于 600 万元的错报认定为重大缺
陷;对金额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1%或资产总额 5‰
且不低于 300 万元的错报认定为重要缺陷;不构成重大、重要缺陷的其他错报认
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更正已发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4)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
施;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每月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控制缺
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到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施偏差后,以涉及金额大小为标准,造成直接财
产损失大于等于公司资产总额 1%的为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大于等于公
司资产总额 5‰的为重要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不构成重大、重要缺陷的为一
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以下情形可认定为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造成重大损失;

       2)公司决策违反集体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并导致重大失误;

       3)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5)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出现以下情形可认定为重要缺陷:

       1)决策程序存在缺陷,可能导致一般失误;
    2)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出现以下情形可认定为一般缺陷:

    1)违反企业内部规章,未形成损失;

    2)一般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在未来
经营中深化管理和监督,增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
化内部控制环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卜智勇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