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2 证券简称:上海瀚讯 公告编号:2020-054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0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一)14:30 2、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999 号 D 座 6 层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卜智勇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2,543,0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3,376,000 股的 43.3709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6,098,1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79 %。 (二)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7,637,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258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三)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44,905,2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451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6,098,1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79 %。 (四)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2,438,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5%;反对 1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93,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2782%;反对 10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72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及最终发行对象需按照证监会、深交所、国防科技工业主管 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2,438,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5%;反对 1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93,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2782%;反对 10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72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2,438,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5%;反对 1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93,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2782%;反对 10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72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2,438,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5%;反对 1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93,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2782%;反对 10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72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2,438,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5%;反对 1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93,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2782%;反对 10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72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2,440,4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1%;反对 9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4%; 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95,5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3175%;反对 9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1.6300%;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2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2,440,4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1%;反对 10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95,5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3175%;反对 10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68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2,440,4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1%;反对 10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0%;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95,5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3175%;反对 10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6694%;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6 月 30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2,442,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7%;反对 9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4%; 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97,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3569%;反对 9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1.6300%;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1%。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表(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2,442,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7%;反对 9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4%; 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97,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3569%;反对 9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1.6300%;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1%。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2,438,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5%;反对 1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93,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2782%;反对 10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72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2,438,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5%;反对 1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93,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2782%;反对 10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72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2,442,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7%;反对 10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97,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3569%;反对 10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64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2,440,4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1%;反对 10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95,5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3175%;反对 10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68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2,442,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7%;反对 10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97,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3569%;反对 10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64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赵元、纪旖旎 (三)结论性意见:经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 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