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上海瀚讯:2020年独立董事履职报告-曹惠民2021-04-27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惠民)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曹惠民作为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务实,诚信负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董事会,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
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议案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决策起到了积极
的作用。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及 10 次董事会,本人自担任独立
董事以来出席了历次董事会,未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
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重大事项的决策均符合法定程序,
合法有效;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因此,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本人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0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 2019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
酬方案、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和 2019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分别发
表了独立意见;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就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就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变更会计
政策和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分别发表了独立意
见。

   4、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公
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2020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以
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 6 月
30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非经常性损益表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表(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
事宜、《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就新增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6、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和公司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别发表了独立意
见。

   7、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就董事
辞职及补选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本人
就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
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原
则,积极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
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多次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
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并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时,与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
进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
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
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起到了应有
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 2020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技术研发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解,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
进行交流,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公司经
营管理作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并审慎进行表决。另外,对董事、高管履
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
道,必要时与公司及有关人员进行交流,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3、加强自身学习,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2020 年度,本人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1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尽职的精神,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曹惠民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