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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瀚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5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瀚讯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
度,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
基于公司当前的发展特点和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
的前提下做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地发展。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
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4、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及时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
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事项。

    5、 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经核查,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
求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法人治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严
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
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同意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事项。

    6、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
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我们认为:公司提出的董事薪酬方案,
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
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我们认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是为了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综合了考虑行
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
王东进 曹惠民 李学尧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