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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瀚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上海瀚讯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鹏程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勃延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9 月与上海瀚讯签署《保荐协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议》,根据相关规定,审阅公司发布的
                                                    三会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告
                                                    等在内的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4 次,保荐机构每季度查询了公司募集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资金专户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列席,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
                                                    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
                                                    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



                                         1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
                                            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
                                            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
                                            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
                                            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28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发行人控股股东、其他直接股东、持股的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
                                                            是              不适用
股价的承诺
3、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是              不适用
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5、发行人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
                                                            是              不适用
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是              不适用
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7、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9、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
                                                            是              不适用
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1 年度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交易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所对发行人或因发行人对保荐机构



                                         3
                    报告事项                    说明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鹏程                     刘勃延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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