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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瀚讯: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7  

                        证券代码:300762            证券简称:上海瀚讯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999 号 4 幢 6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卜智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95,874,7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92,509,008 股的 49.9033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27,905,9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96 %。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6,220,5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188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9,654,2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845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27,905,9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96 %。
    (4)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5,799,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30,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729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477%;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5,7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1%;反对 41,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02,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84%;反对 41,5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488%;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5,799,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30,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729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477%;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5,508,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30%;反对 304,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3%;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539,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6871%;反对 304,2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901%;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95,799,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5%;反对 75,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30,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7295%;反对 75,4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27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5,799,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30,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729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477%;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5,508,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30%;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353,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539,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6871%;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477%;弃权 353,0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65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5,48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985%;反对 41,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弃权 353,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511,3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5860%;反对 41,5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488%;弃权 353,0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65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5,799,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30,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729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477%;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8%。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5,799,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30,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729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477%;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95,7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1%;反对 41,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02,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84%;反对 41,5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488%;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管建军、俞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