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2 证券简称:上海瀚讯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999 号 4 幢 6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卜智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95,874,7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92,509,008 股的 49.9033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27,905,9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96 %。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6,220,5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188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9,654,2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845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27,905,9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96 %。 (4)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5,799,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30,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729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477%;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5,7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1%;反对 41,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02,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84%;反对 41,5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488%;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5,799,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30,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729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477%;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5,508,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30%;反对 304,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3%;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539,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6871%;反对 304,2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901%;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95,799,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5%;反对 75,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30,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7295%;反对 75,4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27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5,799,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30,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729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477%;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5,508,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30%;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353,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539,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6871%;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477%;弃权 353,0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65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5,48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985%;反对 41,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弃权 353,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511,3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5860%;反对 41,5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488%;弃权 353,0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65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5,799,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30,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729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477%;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8%。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5,799,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30,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7295%;反对 13,3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477%;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95,7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1%;反对 41,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02,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84%;反对 41,5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488%;弃权 62,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22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管建军、俞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