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瀚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6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瀚讯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
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
能力,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
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情形。
3、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胡世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顾
小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独立董事:
宋铁成、邵军、李学尧
2022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