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诺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9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审议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参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现就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徐一民                                          郭顺星




    耿立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