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诺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1-16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参照《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已于会前获悉本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并进行了事前审议,现发表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参与北京国新汇金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参与北京国新汇金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拓
宽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意将《关于拟参与北京国新汇金股
份有限公司挂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徐一民
(本页无正文,为《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耿立校
(本页无正文,为《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郭顺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