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诺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2020-08-21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我们作为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审议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参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相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
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
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我们对报告期内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一致认为: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郭顺星
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19 日
(本页无正文,为《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徐一民
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19 日
(本页无正文,为《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耿立校
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