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诺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2021-10-2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石药集团
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诺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对新诺威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并
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新诺威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新诺威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后续业务情况,
决定增加与关联方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河北中诚医药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河北宏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关联董事潘
卫东、王怀玉、张赫明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新诺威本次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 5%以上,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 年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方名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1 年原 2021 年现 截止披露日 上年发
易类别 称 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额度 预计额度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 石药集团
方销售 欧意药业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1,500.00 3,000.00 2,067.66 933.61
商品 有限公司
向关联 石药集团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2,300.00 3,000.00 2,266.82 3,255.83
1
关联交 关联方名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1 年原 2021 年现 截止披露日 上年发
易类别 称 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额度 预计额度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方销售 河北中诚
商品 医药有限
公司及其
子公司
向关联
河北宏源
人采购
热电有限 动力 市场价格 1,600.00 2,500.00 1,523.78 1,478.84
燃料和
责任公司
动力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关联方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
发生金额虽已超过 2021 年度原预计额度,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注 2:因石药集团河北中诚医药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
联人数量较多,难以披露其全部关联人信息,故对其合并列式。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 徐佳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
股权结构 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 100%控股
成立日期 2001 年 3 月 29 日
药品的生产、销售(按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经营),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
其他前置性行政许可项目)的销售、医药技术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
经营范围 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市场推广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的履约能力。
(二)石药集团河北中诚医药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石药集团河北中诚医药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 2007 年 06 月 12 日
住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 卢华
注册资本 29,660.48 万元
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70.78%股权,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3.77%股
权,河北中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持有 3.71%股权,保定创新汇达商贸有限公司持有
3.44%股权,秦皇岛市保康医药商场有限责任公司持 2.02%股权,廊坊市启盛商贸
有限公司持有 1.97%股权,河间市康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持有 1.93%股权,新乐仁
股权结构 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持有 1.89%股权,张家口润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82%股
权,迁安市必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有 1.72%股权,衡水康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
限公司持有 1.72%股权,衡水鑫境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72%股权,乐亭县泽予医
疗器械经销部持有 1.10%,邢台恒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持有 1.03%,邢台鑫誉医药
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0.86%,宁晋县广升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持有 0.52%
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化工辅料(化学危险品及易
制毒化学品除外)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
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
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
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器械的批发,计生用品、日用百货、保健用品、
日用消杀用品(灭鼠剂除外)、日化用品、化妆品、空气净化器、活性炭、家用电
器、教学模具、教学仪器、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用品的销售,预包装食
经营范围
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有效期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特殊食品销售(特殊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有效期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互联网药
品信息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医药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
搬倒装卸,机械设备租赁,市场营销策划;玻璃仪器、仪器仪表的销售,道路普通
货物运输,制冷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氧气、办公家具、铅板的销售,计算机
软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兽药及兽药原料药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石药集团河北中诚医药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石药集团河北中诚医药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对上述日常关联
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河北宏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河北宏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石家庄市栾城区丰泽大街
法定代表人 张士妥
注册资本 3,500.00 万元
股权结构 石家庄市栾城区国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48.43%;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40.00%;栾城县热电厂持有 11.57%
3
成立日期 1999 年 4 月 8 日
经营范围 发电、供汽、粉煤灰综合利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宏源热电为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蔡东晨先生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河北宏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
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
四、增加关联交易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
的正常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的审核意见
2021 年 10 月 21 日,新诺威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后续业务情况,
公司决定增加与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河北中诚医药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河北宏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事项
符合市场经营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4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事项
符合市场经营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涉及
的董事会议案、决议等相关材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就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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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翊维 樊长江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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