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诺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11
证券代码:300765 证券简称:新诺威 公告编号:2022-001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
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专人送出、电话通知等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卫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出席董事资格、人
数以及召集、召开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石药
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由关联董事潘卫东、王怀玉、CAI LEI、张赫明回避表决,由非关联
董事韩峰、王辉、郭顺星、耿立校、徐一民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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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了《石药集团新诺威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由关联董事潘卫东、王怀玉、CAI LEI、张赫明回避表决,由非关联
董事韩峰、王辉、郭顺星、耿立校、徐一民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 2022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14:30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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