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诺威: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18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
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监事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1 年 3 月 4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出售河北中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增加投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5)《关于<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
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相关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
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议>、<业绩补偿
意向协议>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13)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
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4、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5、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6、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5)《关于<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
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相关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
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
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13)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
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5)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16)《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7)《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9)《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7、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3)《关于<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
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相关规定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
性的说明的议案》;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运作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
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
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策程序
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勤勉尽责,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违反法律法规
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的财务
运作规范;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均真实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对外投资的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部分
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
交易各方遵循了市场的原则,价格是公允合理的。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
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对外担保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
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
及其相关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认真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向前发展。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