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6 证券简称:每日互动 公告编号:2019-048 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9年8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9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7日下午15:00。 3.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9号福地创业园 4.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毅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无法履行担任本 次股东大会主持人职务,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沈欣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7.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21,552,284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38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6,176,974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53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5,375,31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3.84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0,955,418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3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580,108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3.89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5,375,31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3.842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鉴证 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 股东北京鼎鹿中原科技有限公司系该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 表决。北京鼎鹿中原科技有限公司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该议 案由非关联股东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552,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55,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552,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55,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552,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55,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552,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55,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1,552,2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955,4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1,552,2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955,4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1,552,2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955,4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1,552,2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955,4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1,552,2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955,41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周游律师、徐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现场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 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 务所关于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