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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每日互动: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13  

						         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仔细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资料,公司
拟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0,01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若在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需要,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
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

    三、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
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
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
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从聘任伊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
较好的服务,能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
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本次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推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核。

    五、关于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现阶段经营状况吻合,有利于进
一步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核。

    六、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计提标准和方法科学、准确,且符
合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完成后,能够更加准确、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次回
购股份合法合规。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众
投资者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有
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回购股份用
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为公司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
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
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案。
    八、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
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
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
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
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
    5、审议员工持股相关议案时,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已
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
营需要,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核。


    十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凌春华、金祥荣、潘纲、吕晓红
                                     2020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