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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每日互动: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9-26  

                                 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和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方案
和预案合理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涉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和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定价原
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
平性、合理性等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定位及目前发展阶段的现实情况,
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提升竞争力。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以及相关主体出具承诺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关于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切实可行,有利
于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出具了承诺,有利
于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关于《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事
前认可意见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及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
政策和监督机制,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
常经营需要,交易双方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
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相关议案,并同意将上述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发表书面意见。
独立董事:金祥荣、凌春华、潘纲、吕晓红

           2020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