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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每日互动:《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比表2020-09-26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比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改前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改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类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1                                                                                                                                     修改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

 2       (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修改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集的资金。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

    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
3                                                                                                                           修改
        公司存在二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       公司存在二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1 个月以内与保荐机构、存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1 个月以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   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

    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内容: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4                                                                                                                           修改
    额;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

    (三)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   放金额;

    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   (三)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

    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

    (四)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时通知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五)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四)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或

(六)保荐机构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及配合职责、保荐   者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和商业银行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               (五)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

(七)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资料;

(八)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者通知专户   (六)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

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   及配合职责、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和商业银行对公司募集

形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

公司应当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七)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的权利、义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应当由公司、实施募投项   务及违约责任;

目的控股子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八)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当视为共同一方。                       账单或者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或者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   独立财务顾问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

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   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所备案后公告。                                             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应当由公司、实施募投项

                                                           目的控股子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共同签

                                                           署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当视为共同一方。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

                                                               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公告。

                                                               第八条 公司应当按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

                                                               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
    第八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
                                                               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   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                                                                修改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

                                                               时公告。

    第九条 募投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    第九条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

    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

6   主要业务的公司。                                           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修改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第十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

7   用途使用。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的,                                                                删除

    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8                                                              第十条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以下事项时,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      新增
                                                                过,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

                                                                明确同意意见:

                                                                (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五)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六)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

                                                                (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到股东大

                                                                会审议标准的,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

9    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   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并采取     修改

     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有效措施避免关联方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

10   况。                                                       况,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与     修改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投资计     定期报告同时披露,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且报告期内不存在募
     划差异超过 30%的,公司应当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并在募集   集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年度投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解

     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   释具体原因。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

     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 30%的,公司应当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

                                                                定期报告中披露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

                                                                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第十三条 募投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
     第十三条 募投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
                                                                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
                                                                (一)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
                                                                (二)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有):
                                                                (三)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
11   (一)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修订
                                                                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
     (二)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
                                                                (四)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
     (三)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
                                                                    公司应当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
     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
                                                                异常的原因,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应当同时披露调整
     (四)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
                                                                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第十四条 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应当及时、科学地选择
12                                                                                                                            删除
     新的投资项目。

     第十五条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    第十四条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    的,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13   义务后方可实施,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得超过 6 个月。 账时间不得超过 6 个月。                                      修改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的,应当在完成置换前对外公      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的,应当在置换实施前对外公告。

     告。

     第十六条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     第十五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仅限于与

     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见并披露,且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
14                                                                                                                            修改
     正常进行;                                                  (二)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二)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四)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应当经公司董事

     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会审议通过,并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应当经公司董事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当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

     会审议通过,并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预计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当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   无法按期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应当在到期日前

     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按照前款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资金

                                                                去向、无法归还的原因、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期限等。

     第十七条 公司超募资金达到或者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公

     司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

     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善安排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应当对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的合理性     “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

     和必要性发表独立意见,并与公司的相关公告同时披露,应当提   析,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15                                                                                                                           修改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应当对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的合理性、

         超募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 合规性和必要性发表独立意见,并与公司的相关公告同时披露。

     超募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到 5000 万元且达到超募资金总额的

     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开展证   10%以上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第十八条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充流动资

     金的,除满足第十七条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并在公告

     中披露以下内容:                                           第十七条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者永久补充流

     (一)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 动资金的,应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以及保

     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且应当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符合以下要求:

     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

16   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   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修改

     险投资;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

     (三)公司承诺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   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

     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财务性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助。公司应当在公告中对此作出明确承诺。

     (四)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和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上市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

     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五)保荐机构就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否符合前述条件进行

     核查并明确表示同意。

17   第十九条 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视同用闲置募集                                                               删除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
                                                                第十八条 公司可以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
     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
                                                                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诺;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18                                                              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修改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
                                                                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董事、监事会
     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本所备案并公告。
                                                                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需出具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通过后及时公告。
     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第二十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第二十一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一)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                     (一)取消或者终止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上市公司变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
19                                                                                                                           修改
     为全资子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变为上市公司的除外);           子公司之间变更的除外);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
     公司应当在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应当在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

     议案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案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拟变更后的新募集资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对

     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   新的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确保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

20   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修改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并交董事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并交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者实

     际控制人资产(包括权益)的,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

     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21                                                                                                                           删除
     公司应当披露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易的原因、关联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问

     题的解决措施。

     第二十八条 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少    第二十五条 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少量

     量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   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2
     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                 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   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五百
     个项目或者全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第十条规定的

     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超过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    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达到或者超过单个或者全部

     投资项目计划资金的 30%或者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资金净额 10%且高于 1000 万元的,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3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修改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同。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或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

24   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有    程》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修改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 规定执行,董事会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董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

     事会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同。




                                                                                                 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