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互动:《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对比表2020-09-26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对比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修订《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总经理工作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改前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改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类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工作,根据《中 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1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修改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等法律法规及《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2 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修改
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 (四)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切实履行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 情形。
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违反以上规定聘任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
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七)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八)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九)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十)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
切实履行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违反以上规定聘任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细则的修改须经
3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修改
董事会批准。
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