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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每日互动:《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对比表2020-09-26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对比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修订《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总经理工作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改前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改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类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工作,根据《中     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1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修改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等法律法规及《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2      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修改

        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     (四)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切实履行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     情形。

    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违反以上规定聘任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

    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七)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八)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九)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十)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

    切实履行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违反以上规定聘任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细则的修改须经
3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修改
    董事会批准。
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