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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每日互动: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2021-01-05  

                           证券代码:300766     证券简称:每日互动      公告编号:2021-007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76 元/股。按照本
  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
  336.0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40,010 万股的 0.84%。具体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期满或
  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发生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根据《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
  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等情况,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近期,公司股票在短期内出现较大跌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近期股票价格、经营情况及
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
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方毅先生提
议,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实施细则》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上市,上市时间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回购金额与公司净资产、流动资产等的比值均较小,不会影
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即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
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若按回购总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9.76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回购股份方案
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
10%以上。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相关规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收盘时,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内(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开始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收盘价跌幅累
计已超过 30%。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26.87 元/股,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6.66 元/股,经计算(26.87-16.66)
/26.87*100%=38.00%,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累
计达 38.00%。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不超过人民币 29.76 元/股,
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
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
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
总额
    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76 元/
股。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76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
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36.0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
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
限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发生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
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因充分正当事由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
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
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本次回购方
案是否顺延实施及时披露。
     4、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按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9.76 元/股的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36.02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
按照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则预计回购股份后公
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059.69      22.64%     9,059.69       22.6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950.31      77.36%     30,614.29      76.52%

三、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回购股份         -            -        336.02         0.84%

四、总股本                         40,010.00      100.00%    40,010.00      100.00%

    注:本次回购后的“二、无限售条件股份”中包含公司前次回购并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的 1,661,300 股股票,为便于理解,未单列。

      按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9.76 元/测算,预
计可回购股数约 168.01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预计回购
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059.69       22.64%     9,059.69      22.6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950.31       77.36%    30,782.30      76.94%

三、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回购股份         -             -         168.01        0.42%

四、总股本                          40,010.00        100%     40,010.00      100.00%

     注:本次回购后的“二、无限售条件股份”中包含公司前次回购并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的 1,661,300 股股票,为便于理解,未单列。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
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
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
诺
      公司拥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根据公司经营、财务、
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
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市场行为的
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
纵市场的行为。
    2、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目前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后续,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提出增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进行股份增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根据公司 2020 年 11 月 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及 2020 年 11 月 19 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禾裕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至 2021 年 5 月 5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票不超过 1,600 万股。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目前公司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后续,若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
提出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行为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
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
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方毅先生。2020 年 12 月 30 日,提议人向董事会提议公司回购部分
股份。
    近期,公司股票在短期内出现较大跌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近期股票价格、经营情况及
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
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方毅先生提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截至提议提交日,提议人方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
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
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目前,公司未收到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
划。后续,若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提出增减持计划,其
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增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
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后三年内完成减持,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减持完毕,
未减持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减持过程中,公司将按照《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若公司拟采用其他方式处理本次回购的股份,公司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
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

    (十四)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
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
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
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
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
等;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7、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
变更事宜;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十五)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29.76 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以及第二十三条,公司因“上市公
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的审
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收盘时,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内(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开始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收盘价跌幅累
计已超过 30%;本次董事会召开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董事会审
议时点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或者收到该情形回购股
份提议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 月 4 日 登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
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合法
合规。
    近期,公司股票在短期内出现较大跌幅,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是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利于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
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
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 月 4 日 登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
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等情况,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如出现风险导致回
购计划无法实施,公司将重新修订回购方案并择机进行实施。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披露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公 司 于   2021    年   1   月   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
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立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1、根据《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
将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将在回购期间涉及的定期报
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公司将自事实
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3)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披露内容包括已回购股份数量、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
已支付的总金额。
    2、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
施回购的,公司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3、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
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将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
股份方案进行对照,就回购实施情况与方案的差异作出解释,并就回
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作出说明。


    四、备查文件
    1、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5 日